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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昨(20)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台北萬麗酒店進行勞資協商,但因「禁搭便車條款」勞資雙方無法取得共識,宣告協商破局,工會宣布下午4點正式啟動罷工行動,寫下近3年來台灣第3起航空公司罷工事件。
內鬥、威脅、雜音不斷…長榮航空罷工諜對諜?3大爭議一次看懂

2017年起,長榮及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已歷經20多次協商,雙方遲遲未有共識,最終走上罷工一途。這次罷工一開始,就宛如諜對諜激戰,爭議不斷。長榮公司和工會之間互指對方違法,究竟爭議為何?誰是誰非?透過學者及律師解析,一次看懂。

爭議1:罷工投票前夕,長榮宣布「停年終、不調薪及取消優惠機票」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5月13日至6月6日發起罷工投票,並於6月7日開票,同意罷工共4038票,達過半2967票門檻。其中長榮票數占2,949張,長榮工會有破9成會員同意罷工。

然而。長榮航空公司卻在空服員工會宣布罷工投票前夕,對員工表達「停年終、不調薪及取消優惠機票」,勞動部提醒長榮,恐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規定。

勞動部指出,根據工會法第35條規定,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若有這類情事,將依《工會法》第45條規定,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裁決決定,若確定前揭違法事實時,將對公司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須限期改善。

不過,長榮航空不聽從勞動部的意見,主張自己的行為合法。長榮指出,民營公司自負盈虧,為了維持公司正常營運,提前昭告是誠實告知的合法措施。

對此,熟悉勞動法的律師葉建廷認為,長榮公司為維持正常營運,在雙方談判前祭出的呼籲及訴求,只要沒有涉及特定對象,如個別指出參與罷工者將有部分懲處,都是法律上可行的範圍。另外,資方只能提前預告,對員工不能「秋後算帳」,可以藉此讓員工審慎思考及評估,「是否要參與罷工?」、「這樣划得來嗎?」,做為資方軟性勸說的最後手段。

空服員工會則以蔡晴羽律師在「長榮空服員罷工勞資對抗6個QA解析」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曾作出的見解來主張,認為長榮公司的宣示,已構成「威脅言論」不受言論自由保護。

爭議2:空服員工會在長榮門口拉起糾察線,干擾公司人員進出,是否違法?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昨(20日)在桃園南崁長榮航空公司前設立「罷工糾查線」,造成公司內部人員不滿,與工會成員發生激烈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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