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都在補習、考檢定,只有我找不到未來的方向…」張鈞甯:別害怕做了選擇會失去
圖片來源: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
今年10月,張鈞甯以法律系校友身分悄悄回到大學校園,為歡慶70歲生日的國立台北大學祝壽,她回顧校園生活所給予的養分,親筆寫下:「雖然踏入演藝圈的我,看似遠離了當初在學校所學的法律專業,然而法律的邏輯能力、思維的訓練,以及核心精神『散播正義的溫暖』我卻從未忘記。」
當天傍晚,她特地空下時間,透過與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黃銘輝老師的對談,與學弟妹分享自己青春時期的蛻變。張鈞甯稱黃銘輝為「學長」。2003年時,正在攻讀博士的黃銘輝
我們的人生常汲汲營營追求著下一個快樂,把自己的開心放在明天,其實快樂應該在當下。
假設我們23歲大學畢業,65歲退休,有超過40年要工作,如果你不愛你的工作,人生不是很痛苦嗎?
工作了這幾年,我有個很深的感觸,每個人都應該發掘自己真心所愛,在其中投入所有,把愛帶進工作,工作就會回報愛給你,這樣才會有Happy Life。
我沒辦法告訴大家怎麼成為成功的法律人,因為我不是法官,也沒有成為律師,但我真的很熱愛我的工作。當然,過程中難免會有痛苦,比如說,一早醒來就看到莫名其妙的新聞(眾人笑)。
不過,只要理解自己真正的渴望,就不會迷失方向。比如作為演員,我不要自己只是在螢幕前很漂亮,我要的是角色因為我的詮釋,真正觸動觀眾的心。我很慶幸自己找到了一件真心熱愛的事,用一輩子去投入。
不要害怕做了選擇會失去,只要選擇了以後對自己負責,走過的路都不會白走。
練儀隊練到班排倒數第三……
回顧我的人生,有三個選擇對我影響很大。
第一個選擇是高中時期,我在就讀景美女中時被選為儀隊隊長。
亞洲的學生常被告知只要考上好的大學,找到好的工作,就會很幸福。選擇進儀隊時,我也是跟隨安排的「乖小孩」,不懂得拒絕。很多人問我選擇進儀隊是不是因為很帥氣?或是想要表演?
(責任編輯 / 林哲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