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討好型人格」嗎?教你分辨自己是樂於助人還是有求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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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討好有用,還要努力做什麼?
最近中國當代青年作家蔣方舟在某節目中提到:「我從沒有和任何一個人產生過『真實』的關係。」
所謂「真實的關係」是指──我們可以和這個人去爭吵,可以把自己最不堪的一面展現給他看,可以在他面前肆無忌憚地去做自己,表達自己最真實的想法。
這是蔣方舟回答好朋友的問題時說的一段話,那時候的她正處於習慣性討好別人的角色裡,不懂得拒絕,也不懂得反抗。甚至在男朋友打電話來罵她時,她竟也不分青紅皂白地道歉長達兩個多小時。
可她男友卻認為她的道歉不過是敷衍,反而更加怒火中燒,不停地將電話掛掉後再重新打來,當時的她卻完全想不到以「道歉」之外的其他方式來處理這件事。
節目播出後,評論如潮,引起許多人的共鳴。很多人不由得驚呼:「哇,這說的不是我嗎?」、「對耶!我就是這樣子啊!」……「討好型人格」一下子成為熱門搜尋的關鍵字。
這雖然不是一個新的詞,卻還是有不少人沒有發現自己有這樣的特質,其描述的人格特徵早被心理學家關注,只是在心理學中,它另有名稱──「取悅症」、「聖母型人格」。這些名稱無一不恰如其分地凸顯出這類人格的核心特點,那就是「討好」。
讓別人高興,初聽起來沒什麼問題,人們相處共事誰不希望彼此有個好心情?誰願意每天跟別人鬧彆扭,讓別人不開心,自己也難受呢?問題的本質在於,在具有「討好型人格」的人心裡只有別人,沒有自己。
為了別人高興,可以時時處處委屈自己,犧牲自己的快樂。
也就是說,他們每天活在別人的情緒中,一切圍繞著別人的喜怒哀樂行事。這種做事以取悅別人為目的,極力維護人際和諧的行為模式,顯然是不健康的。因為討好別人是以壓抑和犧牲自己的正常情緒為代價,說白了,就是讓自己活得憋屈、懦弱,來換得他人的開心、恣意。長此以往,內心必然裝滿痛苦、焦慮、憤怒、孤獨、無奈等諸多負面情緒,他的內心談何健康?他的人生談何幸福?
你會不會特別在意別人是不是不高興了,是不是討厭我們了的時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