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要幾天前說?勞基法離職預告期天數計算+含假日嗎一次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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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篇文章,你可以學到的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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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離職預告期的計算方式,以及是否包含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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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哪些情況下可以免除離職預告期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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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特休、交接、情緒處理等應該妥善處理的眉角。
離職是職場中每個人都可能會面臨的議題,無論是轉換跑道、追求更好的工作,如何漂亮又合法離職?《天下學習》教你6大注意事項。
什麼是離職預告?
離職預告是指勞工依照法律規定,在終止勞動契約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通知雇主即將離職的行為。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5條,勞工在離職前必須依據工作年資提前通知雇主,以便雇主有時間找到接替的人選並安排工作交接。
無論是雇主或勞工要終止關係,都應該事先通知對方。
若勞工沒提前通知,雇主可依民法第184條,向勞工請求賠償因未提前通知所遭受的損失。
簡言之,離職是要預告的! 原因有二,一來是讓老闆有餘裕找人替補,二來在公司崗位上待愈久,相對地,工作內容複雜度也比較高,交接工作亦然。因此要給公司多一點時間做準備。
重點一:離職預告該多久前提出?算出你的離職預告期
若你是正職員工,應與公司簽署的是「不定期契約」。《勞基法》第 15 條之 2,規定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離職預告期的長度與勞工的工作年資有關,具體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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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 3 個月未滿 1 年,需要 10 天前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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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 1 年、不到 3 年,需要在 20 天之前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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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 3 年以上,就要於 30 天之前預告。
針對「未做滿 3 個月」則未明文規定,實務上認定為離職不需預告,告知當天即可離職。
值得注意的是,依據勞動部 109 年 10 月 29 日勞動關 2 字第 1090128292A 號令釋,離職預告期的算法須符合下列原則:預告期間以通知當日的次日起算,依曆計算(即包括假日、例假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在內)至勞工依約應提供勞務之最後一日止。
依勞動部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
(責任編輯 / 金佩瑾、杜韋樺、王穎皓、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