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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寶出生於1938年的員林,是長女,她從26歲開始交女朋友,前後曾有18位。古早不是沒有同志社團、沒有同志社群也沒有網路嗎?她的女友都是去哪裡認識的?阿寶說:「兩個女孩走在一起,我們一群就起鬨,騎孔明車來去撞他,撞了如果他不會罵我們,這才交得到。」

「而且我交往的大都是獨生女!」他回憶著,「台中那個建築師的女兒、住杭州南路還有住汀州路的,也是獨生女。」有一個,只要看到他和其他女生在聊天,就覺得他看上人家,開始吃醋。「他很盧,吵到後來,他的父母還來拜託我要讓他。」

「女友父母不會反對你們交往嗎?」聽到這裡,訪談的我們忍不住問起。「不會反對才叫我讓他三分啊。」

女友們最後總是踏入婚姻

不過,當時社會仍普遍有「結婚才對」的價值觀,「有的要去結婚了,我也是說好,讓他去結婚。也有女友不去結婚,我硬叫他去結婚。捨不得的,變成我跑給他追。」

對我們來說,兩人相愛不是應該一起對抗逼婚嗎?「你支持他們去結婚?」

「人家父母來拜託我啊,算說是父母都已經放軟(身段)來跟我拜託。他們說,要不然你們(即使繼續在一起)最後也沒有辦法那個(結婚)啊。」

「你不會覺得難過嗎?」

「要說難過也沒什麼難過,不知道什麼叫做難過。那時候我的女人太多。」

他用一句聽起來很臭屁的炫耀話,看似輕描淡寫為當時的心情註解。這其中,究竟是陽剛慣了所以不讓人看到傷心柔弱的一面?還是,面對不可能撼動的、當時的社會壓力,只能被迫認清現實的無奈妥協?

十八位女友大部分是中部人或南部人。有一次,和結拜「兄弟」一起去北港玩,認識了當地的女孩,騎著孔明車在北港玩了一天。後來女孩和父親跑到台北,找上阿寶的姑丈要提親,姑丈哭笑不得就說,「他不會娶你啦!」對方以為是擔心聘金問題,還說:「我們不收聘金啦!」

阿寶一邊回憶早年的風流韻事,一邊自我解嘲:「我不說話,沒有人知道我是女生。以前在員林做生意時也有一個,去跟我老母說要提親。」儘管他當成趣事在講,還開玩笑說,這女生眼睛看不清楚,但是認真細想,這些被當笑話的情節,也就是只准生理性別一男一女結婚的婚姻制度下、對同性戀人的不公平。

自己也踏入異性婚姻

和邂逅的女孩無緣相伴,和豐富情史裡交往過的十八位女友也沒有機會結為連理,阿寶卻意外地進入異性戀婚姻。

「後來怎麼會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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