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但不喜歡和低薪喜歡的工作,你會選哪個?
圖片來源:Unsplash.com
生涯輔導大師舒伯認為,工作價值觀是個人追求與工作有關的目標,從事滿足自己內在需求的活動時所追求的工作特質或屬性,它是個體價值觀在職業問題上的反映。簡而言之:它是人們無論從事什麼工作,都會努力在工作中追求的東西。
以下為15種工作價值觀,透過對這些工作價值觀的重要程度的排序,我們可以對工作價值進行衡量。試著找出你排在前3名的工作價值觀,它們就是你的核心工作價值觀。
‧利他主義:為他人著想,能為了他人的福利做貢獻的職業。
‧美的追求:追求美的東西,能夠製作美麗的物品得到美的享受的職業。
‧創造力:能夠讓你設計新產品、發明新事物的工作。
‧智慧激發:能夠讓你不斷思考、了解事物運作,解決新問題的工作。
‧成就動機:能讓你有一種做好工作的愉快或成功的感覺。
‧獨立自主:能讓你以自己的方式去做事的工作。
‧社會地位:讓你得到他人的尊敬和重視的工作。
‧管理權力:獲得人或事的管理權,在你許可權內,指揮調度資源。
‧經濟報酬:報酬優厚,使你能夠過得體面、富足的工作。
‧安全穩定:即使在經濟困難時也有工作,不太可能失業。
‧工作環境:在怡人的環境裡工作。
‧主管關係:在一個公平並且能與之融洽相處的管理者手下工作,和主管相處融洽。
‧同事關係:與同事在一起感到愉快、自然。
‧生活方式:能讓你按照自己所選擇的生活方式生活。
‧變化性:在同一份工作中有機會嘗試不同種類的職能,不枯燥。
認清了自己的工作價值觀,你會發現,在一份工作中,到底什麼對你來說最重要,這是一個發現自我的過程。
這個過程可以幫助你抓大放小,把它作為將來求職的指南針。當我們選擇一份工作時,不能僅看表面那些吸引我們的東西,更應該抽絲剝繭的看本質。
你應該喜歡工作本身,而不是工作的附屬品
詹青雲博士說:「我為什麼把喜歡的東西當作工作來做?常常是覺得這件事是有價值的、是值得去做的、是重要的。就像我當律師,我可以選擇那些高薪的律師工作,去大公司打反壟斷的官司,動輒幾十個億的官司;我也可以給普通農民工提供一點法律諮詢。價值這件事,不一定是由價錢衡量的,前者的選擇有很大的價錢,可是它未必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