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補助怎申請?公司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怎辦
圖片來源:freepik
若已請領到「失業給付」,後續又順利找到工作,還可以向政府申請「提早就業獎勵津貼」,但要等新工作投保滿3個月之後才能申辦,而非一到職即可請領。至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則會要求當事人完成政府舉辦的全日制職業訓練。
如何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在申請以上3種失業補助時,都需要先向公司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然而,最常見的情形,是雇主與員工鬧不合,雇主希望員工主動離職,但員工希望能按照資遣程序、請公司開立離職證明,此時雇主通常不會願意配合。
而為了避免在這種情況下,勞工權益受到虧損,政府也明文規定,倘若無法從公司取得離職證明,當事人可向工作所在地附近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例如:小明公司位於台北市,則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辦理),經主管機關查證,便會另外核發離職證明文件。
此外,依《就業保險法》規定,雇主應從員工離職生效日的前10天,向當地主管機關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資遣通報」,如果沒有按時辦理,主管機關可依法對公司開罰3~15萬元。
但雖然有法律保障,員工在離開公司前,還是應再三確認,雇主是否有確實向勞工局通報資遣,否則企業若硬是賴帳,就算拿到了離職證明書,還是可能無法成功申請到失業補助。
非自願離職後,有什麼權益要知道?
除了失業補助之外,雇主在合法資遣勞工後,勞工可向雇主要求給付相關假期及費用,如資遣費、退休金、工資、謀職假等,以保障其離職後的生活與後續求職發展。
被資遣你該知道的事:資遣費怎麼算?試用期會有資遣費嗎?5個問題一次搞懂
其中,勞工較少聽聞的「謀職假」,究竟是什麼?可以怎麼請?根據《勞基法》規定,公司在告知資遣後,員工在正式離開前,可享有每星期最多2天、不扣薪的謀職假,以給予非自願離職者更多尋覓工作的機會,避免一離職便頓時失去收入來源、經濟壓力龐大,是值得好好利用的一項重要資源。
因此,面對失業的空窗期,非自願離職者固然得走過一段辛苦的路,但也不必自怨自艾、如臨大敵,只要確實做足功課、不讓自身權益睡著,必定能再次昂首闊步,找到屬於自己的另一片天空。
(責任編輯 / 廖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