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定決心放棄高薪,也要搬回瑞典——幸福經濟學如何啟發了我?
作者/埃里克‧安格納 | 天下文化 | 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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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在考慮是否應該延長工作時間,可以使用富蘭克林的方法列出利弊。你可以試著用幸福經濟學教導我們的內容,來決定每個原因的比重。
圖片來源:Unsplash
假設大家想的都一樣,同意金錢的邊際幸福感確實會逐漸下降。現在假設你有多餘的1美元可以捐給別人。那麼,你應該把這1美元給窮人還是富人?如果你想將世界幸福總量最大化,幸福經濟學建議你應該把錢捐給窮人。如果你是政治家,必須在有利於窮人的干預措施和有利於富人的干預措施之間做出選擇,你應該選擇前者來促進幸福。甚至以俠盜羅賓漢式的手法,劫富濟貧、合理的重新分配金錢,也不失為可行的做法。只要窮人獲得1美元而增加的幸福感,比富人失去美元而減少的幸福感多,它就有可能奏效。
這個論點歷史久遠,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典效益主義時代。傑瑞米·邊沁指出,比勞工富有一千倍的國王也不可能比勞工快樂一千倍。他繼續說:「兩者距離的實際比例愈接近相等,幸福總量就愈大。」如果你想增加「幸福總量」,那麼就應該將國王的部分錢財送給勞工。最近,《紐約時報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引用一位著名行為經濟學家的話:「他不明白怎麼可以有人在研究過幸福科學之後,不會發現自己開始在政治傾向上左傾」,原因在於:「資料說得很明白,如果以降低稅收等手段,提高那些過得舒適的人的生活水準,對改善他們的幸福感幾乎沒有作用,但是提高貧窮人民的生活水準,卻會產生巨大的差異」。請注意,富人階級是否到達飽和點並不重要,也不包括在這項論點的假設範圍之內。(但是,這項論點確實假設干預措施不會讓其他人受到任何傷害,在現實世界中,他們可能真的不會受到傷害,也可能會。)
如果經濟學家的工作只是為了促進統治階級的利益,我想所有人都會同意他們未免也太不稱職。
那麼,我們的個人生活呢?既然金錢可以買到幸福,是否代表獲得幸福的方式就是賺更多錢呢?不,其實不一定。
(責任編輯 / 杜韋樺)答案取決於為了多賺那些錢,你必須犧牲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