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斷食善終」伴83歲失能母親安穩離世 畢柳鶯:「自然死」比「醫療死」更有尊嚴
圖片來源:邱劍英攝
畢柳鶯坦言,一方面是醫學的養成教育,讓醫生把死亡視為醫療失敗,另一方面也是因醫療糾紛多,醫生怕日後被家屬告,「所以我覺得還是文化的底層對死亡沒有看開,一直想要避免死亡。」
採用斷食善終前,務必諮詢醫療人員
即使目前台灣已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能避免無效醫療,但前者資格相對嚴格,後者則需民眾經自費諮商後,簽訂預立醫療決定書,至今簽署人數不到5萬人,且病主法於2019年才通過,在那之前已無意識臥床的病人,註定無法簽訂。
畢柳鶯強調,採用斷食善終前,務必諮詢醫療人員。因為是否已不可復原,需要醫學判斷。
然而,部份醫生對斷食善終抱有疑慮。台中榮總安寧緩和醫療團隊醫師黃曉峰表示,在病人生病末期,本就可能出現厭食現象,但這並非病人主觀不想進食,而是病人的身體讓他沒有食慾,醫療團隊此時應適當調整病人攝取營養的目標,而非刻意製造一個死亡。
在遇到是否插鼻胃管等重大醫療決策時,應依序參酌:
1. 病人當下的意見。
2. 病人清醒時曾清楚表達的意見。
3. 病人家屬依據對病人性格的了解,代理病人做出的決定。
4. 醫師以病人利益最大化,做出的決定。

(畢柳鶯提供)
奇美醫院緩和醫學科主任謝宛婷也強調,安寧療護其實對減少病人營養水分供給並不陌生,因病人到末期一定是全身器官衰退,但安寧的理念,是比較順著病人身體狀況,控制營養供給,不會突然「斷水斷電(管路全部拔除),」而是採取溫和漸進的方式。所以當病人提出想斷食善終時,醫療團隊應實際了解,對方真正的目的為何?
許多民眾其實不懂斷食與安樂死的分別,一旦跟他討論好具體的醫療計劃,很多人不會再堅持斷食。臨床上也看過許多,連醫師都不願看病患受苦,但病患仍舊堅持活下去的例子。
除了身體狀態,病人主觀意願也很重要。畢柳鶯建議,家中走到生命末期的病人,一旦出現吞嚥困難,除可先向復健科諮詢、學習餵食方法外,待走到最後一步,便可尋求居家安寧團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