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面試到雷包?破解21個人資常見難題,避免找到「錯的人」
作者/張媛雅 | 客座觀點 |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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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上有人提出招募到工作態度與資深經歷不相符的員工,並將心得分享在社群,整理、歸納了網友詢問21個關於人力資源的問題。我恰巧有空就把這些答案寫出來,內容是自身HR生涯1年多的實務經驗,建議不要看到答案就直接採用。實際HR在運作上需考量很多背後的意義、目的、價值,全與公司狀態有關,實在很難有標準答案,所以就提供大家參考。
圖片來源:pexels
十二、年資與實戰經驗之間的關係要如何辨別?
有些人是1年的經驗做10年,有些人是1年的經驗抵3年,純粹看數字變化的確是不準確的,所以還是回到實戰經驗的績效、詢問實績的5W1H、筆試跟提案。
從過程中評估對方是怎麼想的、手是如何操作的、專案是怎麼操持的、成效怎麼幫助到公司成長。
十三、以主管職位、一般職位以及專業職位,這三種職位來講,年資重要嗎?
同上,年資不等於能力,早出生的如果好好幹,當然成績會比晚出生的人好一點。
這題應該是回到這三個職位的定位是什麼,因為這三個定位所需的能力、技術、人格特質、待人處事要求都不一樣。
入職後
十四、新員工入職後,要以什麼標準為考核基準?給予多少時間來確定此人真的不能繼續錄用?
通常發Offer我們都會訂試用期前的薪水例如40K,試用通過44K,一是鼓勵員工努力,二是如未通過試用,成本也相對較低。
3個月試用,最多延長一次(1-3個月),假使都6個月了能力還不夠就不需要浪費彼此時間,基本3個月就能看出能力了,除非是差那一點才會多給時間。
不過到底適不適合這個職缺,還是回到當初職缺的設定,總不能一開始不要求人家設計能力,後來需要卻不給人家時間學習就評斷不適用,就不合理了!
十五、試用期間的考核制度該如何建立?
每個月務必進行1on1做工作review & 設定每月目標,簡單以新手HR舉例:
第一個月:熟悉HR部門運作業務,如負責人員、公司環境、支援任務測試能力範圍
第二個月:可加入協助他人專案,學習招募、紀錄、安排會議
第三個月:能獨立作業,與求職者開始聯繫,安排面試等等等
可製作試用評核表,列上評估項目,讓利害關係人給分來評斷是否通過(一定要在滿90天內完成)
十六、遇到擺爛的員工該如何設停損點?
同上答案建議每月做工作review & 設定每月的目標,以利盡早發現不適任。
據勞基法第11條之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卻不能勝任時:如還在試用期內,必須馬上指正對方提出改善單,留下書面紀錄保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