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面試到雷包?破解21個人資常見難題,避免找到「錯的人」
作者/張媛雅 | 客座觀點 |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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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上有人提出招募到工作態度與資深經歷不相符的員工,並將心得分享在社群,整理、歸納了網友詢問21個關於人力資源的問題。我恰巧有空就把這些答案寫出來,內容是自身HR生涯1年多的實務經驗,建議不要看到答案就直接採用。實際HR在運作上需考量很多背後的意義、目的、價值,全與公司狀態有關,實在很難有標準答案,所以就提供大家參考。
圖片來源:pexels
如已通過試用期,需進行PIP計畫 (一種保護雙方的機制),通常是三個月的時間來評估這個人的最後去留,也證明不是無故資遣而是雙方都努力過了。
十七、面對直接搞消失曠職不見的員工,如何做後續處理?
為避免少數勞工習慣性恣意曠工,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4]規定,當勞工符合「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其中一種法定解僱事由的時候,雇主就依法取得單方終止勞動契約的權利。也就是說,雇主可以直接向勞工表示終止勞動契約,不用預告[5],也就不用取得勞工同意。按勞基法處理準沒錯。
十八、新員工到職後明顯擺爛,事後離職又提勞資糾紛,該如何處理?
所有陳述需要證據,建議以上提到該做的事情都要留書面記錄(避免各說各話)
1. 如有書面佐證一切合法,離職程序也按照勞基法規,不會有問題
2. 預防勝於治療,這種人應該面試時是可以發現的
十九、新員工剛到職因適應不良或對公司感到不愉快而離職,要如何做善後?
我司有針對新進同仁3個月進行關懷及輔導機制,目的是要提早發現適應狀況跟提早介入。
1. 建議帶新人的mentor要固定跟新人1on1,了解適應狀況與困難(可留紀錄並簽名)
2. 如最後決定要離職,也是尊重對方決定,微笑祝福
3. 所有離職、計薪程序必要按照勞基法,若是不錯的人才也可以選擇優給,互相留個好照面(依公司判斷)
二十、哪些指標可以評估聘請員工試用期的成本?
1. 產生的成本:薪資成本、訓練成本、營運費用、時間成本
2. 衡量標準:新人三個月留任率、新人離職原因分析
註:離職不一定是新人有問題,可能是公司內部導致的問題,這又是另一個function了
身邊的雷同事
二一、發現自己身邊的同事就是擺爛的人,且不斷拖累團隊,該如何向上彙報?
這個會回到公司文化及機制來討論
1. 公司是否有接受開放溝通討論此事?
2. 是否有讓員工感到安全說出這些事的環境?
3. 該怎麼說? 定期1on1有機會說還是內部有申訴信箱
4. 說了之後公司有無實質作為還是息事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