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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日本或台灣的矯正機關,輔導受刑人的方式多是要求寫下文情並茂的反省作文,描述自己有多後悔,宣告永不再犯。然而,這並沒有解決根本問題。一個人不再犯的關鍵並非寫悔過書,而是需要真正被理解與傾聽,感受到自己被好好對待,才能知道覺察他人生命的重量。

一位殺人犯說,「經過這幾年在監獄的時間,我深感悔悟,我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原諒的罪,給被害者家屬和我的家人、社會添麻煩了,我很抱歉」。「出監後,我將聽從家裡的安排,去親戚的餐廳努力工作;並且,希望衛生局人員陪我去看醫生,讓我服藥控制情緒;希望警察定時來家裡查訪我,讓家人和社區放心。」

​你看到這段話是怎麼想的呢?

這展現了殺人犯的誠心悔改和監獄的教化成功嗎?如果你是負責假釋審查的委員,你會讓他通過假釋嗎?

這段文字是殺人犯小天在假釋申請書上寫的內容,監內的工作人員看到後,臉上揚起滿意的笑容,認為他「再犯可能性低」。

對於小天的陳述,我卻感到萬分詭異到起雞皮疙瘩——他的回答非常完美,過於完美了。

​完美到像他清楚監獄工作人員、家人,甚至整個社會對他的期待是什麼,配合說出大家想聽的標準答案。

他真的對別人感到抱歉嗎?他真的想去餐廳上班嗎?出監後,剛離開一個高度戒護的環境下,真的想要繼續受到衛生局和警局等政府單位管理嗎?

我想知道他的真實想法是什麼。

如何真正的悔過:先讓犯錯的人,看見自己的創傷

我想起岡本茂樹的《教出殺人犯:你以為的反省,只會讓人變得更壞》這本書。

這本書的作者在日本監獄擔任輔導人員,他提出一個顛覆大家的觀點——

一昧要求受刑人反省,只是增強假意道歉和寫悔過書的技巧而已,但真正讓受刑人做出違法行為的理由卻不會因此消失,甚至可能會讓受刑人犯下更大的罪

作者認為,不是要受刑人不反省,而是不應該追求表面的悔過,應該讓他發自內心的反省才有意義。

那如何讓受刑人真正的悔過呢?

許多受刑人小時候曾遭到虐待、霸凌、疏忽、壓抑、性侵,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長大也未曾被好好善待過,撕裂的身心至今仍未結痂、治癒,無法信任自己和身邊的人,遇到問題不知和誰求助,兢兢晃晃地走上歹路。

因此,須先讓長期處於壓抑狀態下的受刑人,釋放他們的情緒,看見過去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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