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寧願和滿口利益的人合作,也不要和過度禮貌的人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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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來過台灣的外國朋友都會稱讚台灣人非常友善,我們也常能聽到有外國人迷路或掉了錢包時,遇到台灣人熱情協助,還因此產生了名言「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我不否認台灣人普遍待人極好,畢竟我們從小就被教導要做好人、待人和善有禮貌,只是我也要提醒剛畢業的年輕朋友們,不要高估「待人和善」這件事,也不要把它當作是人際關係的唯一重點。
別誤會,我當然不是反對大家做好人,只是對「待人和善」這件事有些感觸,所以想提出一個不同角度的看法。
這樣的感觸來自於:近年來,我很常收到包含學校、出版社或教學平台等機構的合作邀約,他們通常會寄來一封封態度客氣、話語恭維的Email,信中每句話都很有禮貌,但我看完還是搞不懂到底是什麼樣的合作?對彼此的利益又是什麼?
記得有次我協助一家醫院推廣新的工作流程,當時有個年輕女孩跑來訴苦:「每次開會大家都沒有意見,實際執行卻沒有人配合。」聽完我只問她一句:「為什麼大家一定要配合妳呢?」沒想到她瞪大雙眼,一副不可置信地看著我回答:「這是公司的政策當然要配合啊!而且我都這麼客氣地去拜託他們了……」
無論是從那些邀訪單位的來信,或是年輕女孩說的話,我都看到了一個隱憂:很多年輕人似乎以為,只要對人足夠客氣、符合待人和善的形象,對方就應該要給予正面回應。
然而我認為,人際關係不是對人好,對方就一定要付出時間、精力來配合你、跟你合作。「對人好」與「同意合作」,是兩碼子事。更何況「我對你好,你就應該要對我好」是小朋友才會有的想法,一個成熟的大人,並不會把「對人好」當作人際關係的籌碼或工具。
然而現在很多初出社會的年輕人,似乎將「對人好」誤解成是「對人際關係的貢獻」,於是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已有付出,應該得到正向的回報。但根據我自己多年來,在人際關係上跌跌撞撞得出的結論,我發現:人際關係的根源並不在「對人好」,而是彼此「互惠」,無論面對的是公司同事或是親密家人都是如此。嚴格地說,「對人和善」只能算是對自我教養的要求,不能算是對方退讓的原因。
(責任編輯 / 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