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書都說「要放手給下屬發揮」,為何我做就失敗?資深顧問:你搞錯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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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只會照管理書的說法,凡事都讓下屬自己決定,對新人來說不見得是好事,更甚者他會認為你這主管很糟,抱怨你事情交代不清、連自己要什麼都不知道(同樣的道理,如果你是基層員工,在覺得老闆交代不清時,是否也該換個角度想,或許是因為他想讓你自己做決定?)
所以,本著因材施教原則,面對那種積極、願意提想法與你討論的下屬,不管他的想法是好與壞,都不妨多給予一點權力,讓他自己試試看,再與他一起邏輯分析,鼓勵他自行做決定。
因為,唯有一個人是真心想要有所作為、真心希望獨立自主時,那些給予他的機會與空間才會有意義。反之,對於不想獨立自主的人來說,你的放手,只會讓他感到痛苦與無所適從。
觀察特質、因材施教
因此我建議主管們,可以藉著設定查核點、透過觀察,了解下屬的屬性。比方說交派工作,一開始先不談執行細節,只告訴下屬案子的目標與期待的效果,就像只告知計程車司機此行的目的地,而不說該走哪一條路。
這時一個積極主動的下屬,會在聽到目的地後,立即規劃出路線,並且徵得你的同意。於是你就知道,往後這個下屬只要告訴他目的即可。
但要是你發現下屬雖然知道目的地,卻不知該如何執行時,就可以再進一步給他指示,比如告訴他走哪條快速道路、在哪裡右轉等等,給他一個大致的方向。
萬一聽完大方向,他還是沒辦法做決定,這時你才再給予他明確的指令,告訴他從哪條路上快速道路、從哪個出口下快速道路、下來後即刻靠右……給他最詳盡、最清晰的指令。
這也是為什麼我會說,在跟計程車司機爭執的過程中,我要付比較大的責任。因為當時我犯了一個錯誤——沒有考量司機對路況的熟悉度,沒有在意識到他不熟悉路況時,給予進一步的指令,以致後面才有不必要的爭執。回想起來,當時我應該給他更多的資訊才是。
做個好主管其實並不容易,因為每個下屬員工的資質、能力不同,很難一視同仁地對待。想要因材施教,首先得有好的觀察力,能看出員工的特質與能力;其次也要懂得把資訊切塊,針對下屬的能力和個別需求,給予最適度的資訊與自主權。
(責任編輯 / 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