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只給自己80分
理想與現實衝突,曾經1個月收入1,000元
能夠支撐我唱那麼久,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我真的很愛唱歌。可是剛開始就面臨很大的問題,因為我喜歡跟熟悉的都是西洋搖滾樂,但來pub的客人三教九流都有,起初我會的歌不超過20首,當時壓力很大。
第一個階段,我慢慢去適應pub的生態,讓來的人注意到我,讓他們肯定你唱歌好聽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唱他們想聽的歌。所以從剛出道,到最後一天在pub駐唱結束,我都習慣收集點歌單,只要一首歌出現機率高,我就會把它練好。
第二個階段,開始出現理想跟現實的衝突。我不是名義上的團長,但或許因為我的個性,也因為我是主唱,後來我除了唱歌之外,也必須像經紀人一樣接場。有些pub老闆其實是黑道背景,做一做付不出錢就耍老大。很多次我甚至一個人開著車去外地找黑道大哥要錢。那段時間我很沮喪,因為我不是單純唱歌,還要負責這些有的沒的。我不想管,可是我不能不管。
這種狀況一直循環,負面情緒不斷累積,沒辦法透過發洩得到紓解,我的壓力到達極點,甚至會在台上出現不理智的舉動,我決定不管怎麼樣,我都不要唱了。
一直到後來我發片,這段過渡期大概有一年多到兩年,我的經濟狀況很差,在電台當假日DJ,可是薪水很微薄,每個星期兩小時,一個月8小時,薪水只有1,000元。即便有段時間我做深夜帶狀的節目,一個月薪水也不過6、7,000元,跟我在pub駐唱不成正比,落差很大。為了維持生計,我也去接廣告配音,做一些簡單的後製。
公司願意賭一把,我要不要賭?
我一直在思索,放棄唱歌後,我到底要幹什麼?我想過要做專職的DJ,但電台沒有空缺,我頂多只能做假日兼職的DJ。就在那時候,有一次我去找小琥姐(指歌手黃小琥)聊天,剛好在她住宿的飯店門口遇到製作人陳國華,沒想到過了幾個月後他跟我連絡,說他手上有一個案子需要搖滾、高亢的聲音,所以希望我把之前唱過的demo(樣本唱片)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