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染缸,才知道你愛什麼顏色
有天下午,我到街上去遊蕩,隨便跳上一輛公車。傍晚時,車子走到新生北路高架橋,我看到夕陽把我的影子照在橋墩上,開始在車上不斷掉眼淚。我忙得跟陀螺一樣,結果最後卻一場空。我竟然還告訴自己:等我賺到錢,等我有穩定的工作再從事喜歡做的事。但如果我從此等不到了呢?
下了車,我就打電話給鄧安寧這些朋友,告訴他們,我不工作了,我要演舞台劇。我不要再「等一下」了。
我演電視的前兩年,都在賠錢還債,但有幸的是一直有機會,很快的我就站起來。
隔了好多年之後,我跟一群朋友,郎祖筠、蕭艾、鄧程惠……很多高手一起演電視,我才突然頓悟:如果真的愛這件事又有才華,應該把它當成職業。像NBA的球星,只在街頭鬥牛,多可惜?要到全世界最精采的擂台上,跟最好的人一起比,才真的是快意人生。
做10件事,要忍耐9件半
我剛做電視時,就很清楚:我做10件事,有9件半是我不喜歡的。我做過靈異節目,明明膽子小,還要去墳場,嚇都嚇死了,可是我的經紀人說,這是藝人必經。我也曾工作到凌晨4點半,回家聽答錄機:「趙哥,我們早上5點10分來接你。」在客廳裡一個人崩潰:「要睡,還是不睡?」
在軋過來軋過去的過程中,總是聽到每個人說:「你休息一下好不好?」然後接著講:「來,我們時間來排一下。」我曾經工作3天3夜,做到全身都在發抖。
可是我知道,我要做完這9件半,才能有半件的機會,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我必須有這些經驗、別人的肯定,才能有半件的嘗試。水果奶奶、或今天的兒童劇,都是這樣而來。如果不是我有了一點點知名度、一點點影響力,我沒辦法去投這些案子。如果不是我已經很熟悉幕前幕後的配合,也沒辦法演得那麼好。
現在有很多年輕人,在我的劇團裡做了3個月後說:「這不是我要的」。但你來的時候,不也說這是你要的嗎?
我覺得社會是個大染缸,我們必須下去染,染了以後再曝曬、再染,才能搞清楚裡面到底是什麼顏色,而不只是站在旁邊看:「噁……髒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