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單點,不要套餐
對於行銷人員來說,單點付費代表了新的機會。2002年之前,企業主如果要在求職網站Monster.com搜尋履歷表,必須花費1萬美元的年費。現在Monster.com提供了不同的銷售方案,客戶可以選擇3或6個月的訂購方式,此外也可以只購買特定地理區域的資料庫。
「有些雇主只需要雇用居住在企業所在地附近的應徵者,因此全國性的資料庫對他們來說不太有需要,」Monster.com企業產品的副總裁特洛伊‧海特雷夫(TroyHatlevig)說。如果是位在紐約的公司,他只需要美國東半部區域的應徵者資料庫,就不需要花費一筆龐大的金額去購買全國性的資料庫。
「這種收費方式不僅為Monster.com打開了低端的市場,而且絲毫不影響專為頂級客戶提供的全套銷售方案,」策略定價集團(StrategicPricingGroup)顧問服務總監布萊德‧布雷(BradBray)觀察道。
另一方面,企業可以任意組合不同的元素,開創更多新的產品服務既有的客戶。《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BusinessReview)就是非常成功的例子。除了單篇購買的方式之外,他們會將過去刊登在雜誌上的文章依據主題的不同重新集結成新的產品銷售。每一個主題大約有3到4篇文章,有些文章會同時出現在不同的主題當中,是非常靈活的銷售方法。
對企業來說,不需要額外付出成本,即可創造更多的收入來源,充分利用了既有的資源與數位內容的優勢。對於消費者而言,重新組合之後的新產品更為精確,更能符合他們的需求。
當然,新的機會必定伴隨著新的挑戰。德州農工大學(TexasA&MUniversity)行銷學教授曼吉特‧雅達夫(ManjitYadav)指出,企業的挑戰在於,「要如何有創意的將不同的元素重新組合,創造出更令消費者滿意的消費經驗?」
去年秋季美國星巴克(Starbucks)便成功的推出了「音樂吧」(musicbar),除了銷售一般的CD之外,消費者可以在店內的音樂資料庫當中點選自己喜歡的曲目,燒錄成一張CD,一支歌曲收費99分美元。
然而,單點付費的興起,並不代表全套銷售的方式已不可行,而是能夠提供消費者更多的選擇,企業可以服務更多不同需求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