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人」說話
作者/徐木蘭 | 2004-08-01
瀏覽數
1968
多年前曾在一場碩士論文口試上,目睹了這麼一個至今難忘的經驗。接受口試的學生一面注視操作筆記型電腦上的Power Point檔案,一面看著投射的銀幕,然後就進行了20分鐘的口頭報告。報告結束,學生甫說完「請委員們指教」之際,頓時有一位德高望重的專家心平氣和的說道:「同學,您為何在20分鐘的口頭報告瞧都不瞧我們委員呢?光憑這種不看人的報告方式,我就認為您沒有資格獲得企管碩士(MBA)的學位。」
其次,在一對一面對面溝通的時候,不論彼此站立或隔桌而坐,說話人要注視聽者的兩道眉中位置,而每一次注視時間最長不能超過一分鐘,大約在三、四十秒之間最為適當,而不看對方時,說者不妨瞧瞧手中的文件或是換個姿勢,暫時移開注視對方的眼光。換句話說,進行一對一的口語溝通時,說者不能自始至終的注視聽者,否則會造成對方壓力,影響日後溝通的意願和興趣;而如能每次在溝通過程中適時而妥當的注視對方眉中三、四十秒,則能讓對方充分感受到說者誠懇、親切及尊重之情。
其實,許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一個事實就是:在人際口語溝通時,不論你的用字譴辭多麼漂亮或推理結構如何嚴謹合乎邏輯,身體語言(non-verbalorbodylanguage)佔了極其重要的地位。而在所有如微笑、手勢、音調、衣著、髮型及空間背景等身體語言要素中,目光接觸被認為是最基本的元素。
因此,不看人說話不僅無法激發聽者的注意力,而且還容易激怒對方。我想,上述那位學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讓那位專家不高興的。
總之,不管你是否害羞或內向,「看人」說話才是正道。
作者徐木蘭現為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兼管理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