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正言順請育嬰假
歷經11年的拉鋸戰、9種不同版本的協商討論後,《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在去年12月21日通過,於今年3月實施。
《兩性工作平等法》通過,讓兩性工作更加平等,代表國家社會更進步,」面對男女同工不同酬、女性結婚或懷孕要被迫離職等現實狀況,從擬訂法條開始,逐步向立委遊說、到《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拍案通過,律師尤美女將台灣兩性平權的概念推向另一個里程碑。
自1976年開始,單身、禁孕條款等不平等對待女性工作人的條約一一浮出檯面,尤美女綜覽所有法令,都無法保障女性的工作權益,尤美女開始推動兩性工作平等的立法及遊說的工作。
尤美女強調,在先進國家開始正視工作職場性騷擾問題的同時,台灣卻以「職場性騷擾難界定」為由而加以漠視;在全球開始主張「育兒工作是國家政府責任」的同時,台灣女性負擔育兒工作卻仍被視之理所當然;在全世界都開始重視女性工作能力與潛力的同時,不少台灣企業雇主仍視女性員工為負擔。
《兩性工作平等法》之所以僵持11年,就是因為兩大最受爭議、也是最被許多企業所阻擋的法條: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的成立與留職停薪的育嬰假。
工作人懷疑《兩性工作平等法》落實的可能,擔心著如果真請了長達一年半載的育嬰假,是否就會工作不保;還在找工作的人則是害怕因為《兩性工作平等法》的實施上路,反而成了進入工作職場的障礙,找頭路以安身立命就更加困難。
企業也在傷腦筋:如果員工陸陸續續申請長期的育嬰假,那麼公司該如何營運?
在《兩性工作平等法》尚未拍案通過前,就有不少企業早已設計出兩性平等的工作環境與制度。這些企業正因為重視人力資源,得到員工高度向心力與認同感,離職率因而偏低。
<spanclass=’Doc’>讓員工向性騷擾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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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默沙東藥廠在人事升遷、薪資與津貼等都強調男女平等,更實施彈性工時、不打卡、不簽到的責任制,因此獲得美國《財星雜誌》(Fortune)選為「美國標竿企業」以及「全球標竿企業」之一。甚至連續17年被《職業婦女雜誌》(WorkingMother)評選為「一百大最適合職業婦女工作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