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頭創新,蘋果忘了什麼?
除此之外,還有來自於競爭對手的壓力。如今威名百貨(Wal-Mart)準備要推出收費更為低廉的網路音樂商店,微軟以及新力也將加入網路音樂商店的戰局。儘管蘋果電腦先行進入了網路音樂下載的市場,但是如果他們無法擴大iPod的使用環境、降低下載費用,難保不會成為另一個失敗的創新案例。
失敗的創新者不計其數
過去,蘋果電腦曾是資訊產業最賺錢的企業之一,如今的獲利率僅有0.4%,遠低於1981年的20%,也比不上業界的平均獲利率2%。為何不斷的創新無法為蘋果電腦帶來實質的報酬?
近幾年來,創新似乎成了管理理論的顯學,如同領導與團隊合作一樣,被認為是企業成功的關鍵因素:創新等同於成長。你如果在亞馬遜網路書店(Amazon.com)輸入關鍵字「創新」,就可以看到總共有49,529本書與創新有關。
然而,歷史上有太多標榜創新的企業,最後仍被時代所淘汰。全錄(Xerox)最著名的帕洛奧圖實驗中心(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發明了雷射印表機、乙太網路、甚至是圖形使用者介面(最後由蘋果電腦開發成功),然而,全錄卻未曾從這些創新發明中賺到一分錢。
知名的相機製造商寶麗來(Polaroid)早在數十年前數位攝影技術還未出現時,就已經開發出即時影像的技術,但卻因為管理不當,於2001年10月申請破產保護。能源公司安隆(Enron)創新的財務操作也曾是管理學者所大力讚揚的,最後證明這只是一場大騙局。
如果再加上蘋果電腦的例子,讓許多人開始認清創新本身的限制以及風險。如果創新沒有明確的方向、選擇錯誤的模式、或是為了創新犧牲了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原則,例如一致性以及持續的執行能力,便註定了失敗的命運。以經濟價值的角度而言,創新大師熊彼得所謂的創造性破壞有可能成為破壞性創造(destructive creation)。
波士頓顧問集團(Boston Consulting Group)的顧問詹姆斯‧安德魯斯(James Andrews)指出,有太多企業天真的以為只要持續不斷的創新,就可以讓企業的獲利大幅成長。「要能成為真正創新的企業,不只是提出好的想法、產品、或服務。真正的創新必須能夠創造足夠的現金,支付你所花費的成本,同時可回饋給股東以及員工。」安德魯斯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