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合併 金飯碗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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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秋榮認為考試執行起來會有問題,除了慶豐的業務還是必須持續推動,另一方面也沒有適當的單位能特別為慶豐銀行1千3百餘名員工舉行這樣大規模的考試。「但是慶豐員工若是自己主動參加公務人員考試,會比較有保障,」蔡秋榮表示。
「我們是第一宗被合併的案例,財政部與合庫應該會善待我們,不會非要我們通過考試才能留下來,」一位慶豐銀行企劃部專員不很肯定的表示。
憂慮還未獲得解答,併購案一宗宗出現。電視畫面中財政首長自信的笑容,顯示推動金融合併的決心與信心。
但是誰能給金融從業人員信心?特別是在財政部還沒有明確的配套措施,處理各銀行間業務與分行重疊的人力。
對於銀行從業人員而言,本土銀行合併沒有先例,能參考的只有十多年前在基層金融機構擠兌危機時,合庫在財政部指示下概括承受十信與彰化四信的案例。
職級降低是當時被併購者員工承受的直接衝擊。蔡秋榮表示,當時雙方由於敘薪職級與制度不同,被併機構的中階幹部與行員級降為專員與雇員,前者最後走得差不多了,後者有許多通過青輔會代辦的考試留了下來。
遣散費無標準
這次慶豐並不是被強制與合庫合併,談判的地位是比較對等的,但是去年其他金融業如證券商合併卻有讓人擔心的前例。
以元大合併京華證券,寶來合併三家小券商為例,員工離職數目都是數百人計算。許多人因為不適應新環境與新文化而離開,也有的是分公司關閉或遷址被調到其他分行而自動離開。
去年底年終考績之後,又走了一批「績效不佳」的員工。寶來目前員工數目與慶豐相當,經紀部副總經理周筱玲表示,寶來年底裁撤100名以內的營業處員工,但是有些業界人士估計不只於此。
員工在乎的除了工作保障,不幸被遣散時,更希望能獲得合理的遣散費。
「金融合併法」中第十九條指出:金融機構依本法合併、改組或轉讓時,其員工得享有之權益,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辦理。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中規定,...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