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不法,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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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應該具備糾舉不義的勇氣,至少不能成為共犯。畢竟你我除了是企業的員工,也同時是國家的國民。郭元益管理部經理趙琪煒指出,商譽無價,單一公司出了問題,損失的並非只有少數企業。比如當國際間對台灣食品有了負面印象,整個外銷市場都受到影響,所有食品業都會蒙上陰影。因此,若公司內部申訴管道無法導正非法行為,便應向政府機關檢舉,以維護台灣的聲譽。
至於在法律層面上,要注意的事項有那些?曾經承辦過違法企業案例的律師陳以蓓分析,若企業爆發不法行為,檢調鎖定的對象為檯面上的大老闆,但通常也會牽涉到會計、出納、稅務、人資部門及中高階經理人。
陳以蓓曾接到一個案子,老闆和會計都被起訴,其中,會計被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但地檢署執行檢察官覺得「罪行可惡」,不讓會計易科罰金,待判決出爐後,由律師提出救濟程序,但這名會計還是被關了幾天後才被釋放。有鑑於此,陳以蓓建議上班族一定要懂得自保,最好的方法就是保留書面資料。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口頭重要指示通常無法即時錄音,這時可透過電子郵件或即時通訊軟體再三確認執行細節。
二、當主管交辦,必須「偽造」文書、「竄改」記錄等,這時一定要問清楚動機,絕對不能從事不法行為。若主管因此不滿,可私下尋求協助或另謀出路。
三、公司重大決議,例如董事會或業務會議,這時一定要保留會議記錄備份。
四、若不法情事即將爆發,檢調人員展開偵查,可主動轉做污點證人,可受證人保護法的保護。
五、慎選公司,簽約時,有不正常的獎金,就要注意。
黑心企業中,基層小員工被起訴的機率雖然低,但也有例外情形。陳以蓓舉例說,有一個企業負責人掏空公司,檢方搜證時發現財務長的特助在正常薪資之外,還有一筆50萬至80萬的「獎勵金」,這筆獎勵金並非按業績高低而給,司法人員認定此為「封口費」,因此,判定財務長的特助為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