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會說話的業務員,其實業績都很差?真正懂銷售的,只講三分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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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現象背後其實有科學根據的,心理學家調查發現,真正有效的溝通中,嘴巴說出來的話語,其實只占有效溝通的百分之十而已,至於其他非口頭的溝通,像是聲音語調、肢體語言,卻占了百分之九十,遠遠超過口語的威力。
但很多業務員剛踏入業務領域時,常有迷思,以為面對客戶一定要滔滔不絕,要不斷說服客戶,客戶才會點頭成交,這位聽障房仲業者的故事,告訴我們的卻是:
人與人間溝通靠的不光是語言,當然,說什麼話的確很重要,但在關鍵時刻,會不會說話是其次,因為說話者是否用心,才是業務成交的關鍵。
同樣的道理,美國銷售高手湯姆‧霍金斯(Tom Hopkins)便講過一個例子,有一年他參加房仲業的業務員大會,主持人介紹一位年度超級業務員出來,這位業務員一出場,並沒有引起特別注意,但兩秒鐘後,全場突然爆出如雷般的掌聲,因為大家發現這位頂尖業務員是位視障者。
當主持人問他如何能把業績做到這麼好,這位盲人業務員說了一句話:「我雖然沒見過我所成交的物件,但我是用客戶的眼睛看物件,進而成交的。」
光是這句話,就贏過了許多眼睛看得到的業務員。
所以,真正能打入客戶心裡的業務員,最擅長的關鍵就在於「聽話」。
而這種聽話的推銷方式,往往是業務員自己只說了百分之三十的話,但把其餘百分之七十的話,留給了客戶來說。因為不管是誰,都會希望對方了解自己,所以沒有人會討厭肯認真聽自己說話的人。
30/70法則,最適用於利益衝突時
30/70法則不僅適用於雙方有利益關係,更適用於雙方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下。
一般來說,利益關係有兩種,第一種是當雙方的利益是一致的,就不適用這個法則;但當雙方的利益出現衝突,就可以拿此一法則來判斷對方。甚至可以這樣說:當雙方有利益衝突時,你就必須用這個法則來看待對方,才不至於被騙。
舉例來說,如果你和消費者是站在同一陣線,要去向廠商要求用最低的成本價購買,那你和客戶的利益就是一致的,也就不需要用到30/70法則;但如果廠商的價格被壓得愈低,而身為業務員的你,佣金也會跟著減少,那業務員和消費者之間便成為對立的關係,30/70法則也才能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