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工作很開心,不過有一件事情遠比薪資重要
作者/周海威 |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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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談工作的時候,你要求看合約這一件事情是很重要的。看清楚與計較是兩碼事,一間企業如果連勞動契約都拿不出來,絕對不要浪費時間去期待什麼,因為這是一個最基本的保障。
個人覺得比較合理的方式是直接發函通知雇主,如果對於發薪有爭議,那麼就直接去勞動主管機關協商,通常這一招出來,雇主是會配合的。我不建議直接過去,省得被騙簽下文件,這一點很多雇主都會玩這一招,要小心為上。
四、找到工作很開心,但請注意幾件事:
所有的條件都要有書面化的記載
再重申一次,任何的條件如果沒有書面說明的話,其實是沒有效益的,一間企業如果連勞動契約都拿不出來,我建議絕對不要浪費時間去期待什麼,因為這是一個最基本的保障。
離職程序有無明確的說明
這麼說很奇怪,不過我都會注意每一間公司對於離職程序有無明確的規範,最重要的就是對於錢怎麼領這一件事有無做說明。怕的就是類似此案件,什麼都沒有說清楚,結果連離職、結算金額都搞的不清不楚,通常說明不出來的企業,也是不要考慮。
上網先看一下勞資爭議的處理程序
我不希望發生勞資爭議,但不代表這不會發生,不要每次發生爭議才在惡補,這都是為時已晚了,因此我都會要求學生去熟悉相關的流程與規範,平日做好功課,備而不用才可以真正的發揮效用。
結語:
看到這種案件,其實深深覺得我們的勞基法教育有待加強,政府不可以只是廣設調解機構,其實說一句老實話,調解人的資格及專業都是有待加強的部份。
如果這個功課不做,勞資爭議根本是無從處理,而且還會有更多的勞工朋友受害。這個案例重點在於要大家學會判斷事情,而不是發生事情後才在求援,那都是太慢了,與各位分享!
(本文原刊載於冰與火的世界〈網友問題解答專區:找到工作很開心,不過有件事情遠比薪資重要,那就是工作時間的性質,看看這個例子!〉,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