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請假權益,一次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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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聞報導,某家公司竟然要求女性員工請生理假必須附證明,看到這則新聞,只覺得不可思議,因為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女性員工請生理假,早已經無須檢附相關證明。
除了生理假是女性勞工權益之外,到底勞工還有哪些請假權益?包括國定假日、一例一休、特休假,還有一些特種假別,雖然不是常常會遇到,但是遇到的時候,也必須了解,千萬不要白白放棄。
●公假:例如男性有時會被教召,依法必須給公假,工資照給,也不扣全勤。如果被點召的對象在台北上班,卻要去外縣市報到,交通往返期間也可以算公假。又或是被法院傳喚作證,由於作證是國民應盡義務,也可以請公假前往。
●喪假:這是依照親等來給予不同天數的假,若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死亡是8天;祖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或養父母或繼父母死亡是6天。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祖父母死亡是3天,以上工資照給,不扣全勤。
●病假:每位勞工一年都有30天不住院的病假可以運用,若是住院,2年內可以請1年的住院病假。包括安胎休養以及癌症採取門診方式治療,也列入住院假的範圍內。
住院及非住院病假加起來計算,2年內不能超過1年。若全年請病假在30日以內,工資折半發給,超過30日雖然不給工資,但勞健保還是可以在原投保單位繼續加保。
●公傷病假:因公傷害而有治療與休養必要,依實際需要,只要醫生證明就可以請,而且工資照給不扣全勤,且不能影響年終考核獎金及晉薪之機會。
●事假:一年可以有14天,而且這14天是不給薪,並得扣全勤。
●家庭照顧假: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只要有家人需要親自照顧,例如小孩得了腸病毒,全班停課;或是需要預防接種、發燒生病;或是颱風過境停課不停班;又或是家裡長輩臨時生病,需帶去看醫生,都可以使用一年共7天的照顧假。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照顧假是併入事假,與事假共用14天的額度;而且不扣全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