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沒參加聚會而被主管討厭?不用為了工作,去做讓自己不舒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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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畢格的對策
我們幾乎找不到任何一種狀況,能夠認同長官站在下屬的背後,並且按摩他的肩膀,況且下屬已經明白表示他不想被碰觸。此舉不僅可能成為敵意工作環境的申訴基準,而且也可能符合民事或刑事的「攻擊與毆打」的控訴基準。
各位可以從這個案例學到以下幾件事,首先,性騷擾法律同樣適用於男性和女性,意思就是說,女性騷擾男性也是違法的。
其次,性騷擾通常與身材差異無關──雖然大衛的體型比長官壯很多。例如根據聯邦法的標準,涉及「性」的不當行為,若情節嚴重或具有普遍性,那麼做出騷擾行為的人,體型是否比較嬌小,是無關緊要的。
再者,不當碰觸在大多數州是觸犯了傷害與毆打的法律;當然,並不是每種不當碰觸都會造成警察前來逮捕。但是本案例中的主管,在大衛明確要求她停止後,卻還繼續幫他按摩,她不只忽略他的要求,而且還告訴大衛「以後就會習慣了」,這可不行!
關於傷害與毆打的法律,還有一件要記住的事就是,它們通常能適用於所有的員工,與公司的規模大小無關。所以即便本案的員工數不到15人,雖不適用聯邦的性騷擾法律,但仍可適用各州的傷害與毆打法律。
最後一點,本案並不清楚大衛是否因為舉報長官的行為而遭到報復,但如果他在舉報她的不當碰觸之後遭到降級或解僱,他可能可以另外再提告雇主報復。如果我是大衛前公司的法律顧問,大衛的故事會令我嚇出一身冷汗。
待人和善≠軟弱
蓋兒與雪麗都認為:「女性會見賢思齊。」法蘭.豪瑟(FranHauser)也認為,如果你在一位好主管的手下做事,你就會耳濡目染、也成為一個好主管。法蘭很受不了大家長期以來一直把和善待人跟軟弱混為一談,所以她立志要導正這種錯誤的觀念。
有不少女性相信,當個咄咄逼人的惡女能幫助她們出人頭地,但法蘭完全不認同,所以她寫了《善良女性也有出頭天》(The Myth of the NiceGirl: Achieving a Career You Love Without Becoming a Person You Hate)一書,來挑戰與人為善就不能成功的奇怪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