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不生的我,遺產還是得留給無情的親人嗎?律師建議:單身族該注意的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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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爸爸就對她們三姊妹說,「喜歡什麼都要靠自己能力去得到」、「世上最親的就是兄弟姊妹」,這兩個觀念影響阿惜至鉅,讓她一生沒有使用過父親以外任何人的錢,也相對造就她什麼都捨得主動給予家人。她從沒有運用給予這件事來挾持家人或勒索親情,她總是讓她們寬心分享她的人生成果。
然而姐妹們的紛爭可能來自於錢,慈禧的危機感因為突然接到爸爸還有股票的通知,而秋勤這回有態度出現了。她表示過去是被動接受遺產分配,明顯不公,現在當以股票做對她的補償,阿惜不想介入紛爭,直接簽屬放棄股票繼承。
如果不是仗勢親情,一個姊姊可以跟妹妹理所當然的說「把妳要留給我的寫下來」?如果還有絲毫親情,一個姊姊可以接著在傷害自己妹妹的人面前,理直氣壯的說「朋友各交各的」?「理所當然」與「理直氣壯」的先後態度,檢驗出這段親情品質的特殊性。
伴侶阿海是唯一採取行動,期待姊妹能重修舊好的人。他打電話給二姐慈禧,才開口說:「阿惜很難過,妳們不知道那個人對她的傷害嗎⋯⋯」慈禧搶白:「朋友各交各的,她不來往的,我們就不能來往嗎?」隨即掛斷電話⋯⋯阿惜曾渴望這一切都是誤會,結果,唯一確定的,是她被秋勤、慈禧這兩個家庭孤立了、蒸發了。
出於對家人的保護,犧牲婚姻
阿海知道阿惜心心念念把家人當唯一繼承人,所以兩人共同生活17年卻始終沒有進行婚姻登記,在他,仍是可以理解也願意接受的狀態。
阿海安慰:「都什麼年頭什麼年紀了,妳覺得怎樣好就怎樣做。」只是阿海順帶提醒一下:「如果妳想登記結婚,也確實能產生一些保障,萬一我不在了,妳還可以領取半俸,不管何其微薄,生活上總還是有點補助。」為了鞏固家人的繼承權,阿惜顯然寧可放棄眷屬未來的權益,因為阿惜沒有接續討論這個話題,阿海從此絕口不提婚姻。
幾個親密朋友倒是陸續對阿惜說:「妳這樣實在很過分,完全沒有尊重對方的感受。」阿惜誠懇解釋:「我沒有忽略阿海的安全,當著他和姐姐、姐夫說明,我的一切,家人擁所有權,阿海擁使用權。」朋友都打抱不平了,阿海卻不曾對阿惜的安排有異議,更沒有負面情緒。
(責任編輯 / 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