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業鑫專欄|公司有幫你如實投保嗎?上班族注意:伙食費、全勤獎金都要計入納保薪資
圖片來源:天下學習 製圖
一家精機公司總經理因製作不實投保資料,企圖透過「高薪低報」方式節省公司成本,短期內獲取非法財產利益。企業撙節成本固然天經地義,但在節省成本時,企業究竟有沒有法律邊界?員工的權益又如何保障?
《天下學習》邀請律師陳業鑫,從勞動法與保險實務角度,解析企業成本控制的合法界線,並提醒勞工如何檢視自身保障,避免權益受損。
高薪低報,是合法還是觸法?常見的誤區報給你知
有些企業為節省成本,會採用「高薪低報」手法:實際給員工較高薪資,但申報給勞保、健保的金額較低。陳業鑫指出,這種做法法律上有明確紅線。
合法的成本控制策略,其核心在於名實相符。換句話說,企業給員工的薪資與投保薪資必須一致,才能避免法律風險。
陳業鑫提醒,多數企業對工資範圍仍有誤解。《勞基法》第2條明定,工資包括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所有報酬:現金或實物、獎金、津貼及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換言之,只要補助具有固定性或實質薪資性質,都應納入投保。
不須納入投保薪資的補助:
-
恩惠性給予:如年終獎金或臨時慰勞金。
-
實報實銷:如會議伙食、交通費。
須納入投保薪資:
-
伙食費:若為固定薪資一部分,應計入投保級距。
-
職務津貼、交通津貼:如固定發放,也應列入投保。
-
全勤獎金:固定方式發放的全勤獎金,也屬工資。
此外,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伙食津貼對勞工可免稅,每月最高3,000元,一年可節稅36,000元。對企業而言,提供伙食津貼不僅合法,也能間接增加員工實質所得,提升留任意願。
不實投保將會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企業若用「補助」名義降低投保薪資,短期看似省下保費,但法律風險極高:
-
行政罰鍰:保費4至10倍的罰鍰。
-
刑事責任:
-
《刑法》第339條詐欺得利罪。
-
《刑法》第215條偽造文書或業務登載不實罪。
-
對對勞工而言,高薪低報當下可能看似「賺到」(保費少繳),但長期來看,影響更大。生育津貼、職災給付、老年退休金,都是依投保薪資計算。若雇主倒閉,要追回這些保障金額將更加困難,累積損失往往遠高於當下節省的保費。
(責任編輯 / 溫為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