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行銷打響個人品牌
體育明星及影藝紅星不僅容易賺大錢,他們的財富與其他人的財富在這25年當中,更出現極大的差距,而賺錢方式也是這批名人快速積聚財富的重要因素之一。湯姆.克魯斯願意放棄2,500萬美元的演員費以交換票房抽成,結果他的獲利是原來的3倍。老虎.伍茲是2000年收入最高的運動員,但他的比賽獎金不到1,000萬,卻有4,400萬美元的收入來自代言產品、贊助活動及種種在果嶺外的事業。
38歲的麥可.喬丹是我們居住的這個星球上最富有的體育明星,估計身價3.98億美元。從一開始,喬丹就和他的經紀人大衛.福克(DavidFalk)向耐吉公司(Nike)爭取從銷售額中抽成的代言報酬協議。現在耐吉有一個麥可.喬丹部門,喬丹不但可以抽成,還可以指定他這條產品線的其他代言人。當然他的事業也不侷限在體育產業,香水公司Bijan要推出他的同名古龍水,掌上型電腦Palm要推出有他簽名的機種。如果把喬丹代言其他商品的收入全加起來,他這一生稅前的代言收入高達4.26億美元,是他在NBA打球15年所得1.03億美元的4倍多。
不過,要代言產品或延伸事業線,先要專業水準夠漂亮。湯姆.克魯斯在他拍第12部電影以前始終不是一線演員,一直到1989年演出《七月四日誕生》(BornontheFourthofJuly),他的明星品牌才算確立。5年後,他和先前的經紀人合組製片公司,拍攝了《夜訪吸血鬼》、《不可能的任務(1、2集)》,到今天,他是全美最富有的男演員。
<spanclass=’Doc’>不管從事什麼行業,都要學會自己提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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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只有藝人和體育明星才有辦法建立名氣,藉個人品牌經營事業。在競爭異常激烈、組織結構隨時變化的時代,誰能提拔你?誰能保障你的工作權?只有你自己。
美國前勞工部長羅伯.萊奇(RobertB.Reich)是柯林頓總統任內的勞工部長,他長期觀察經濟趨勢及勞動市場,對新經濟的挑戰、機會、對社會及個人的影響有非常精闢的見解。他在著作《TheFutureofSuccess》(賣命工作的誘惑)中提出「自我推銷是全職工作」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