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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知名部落客葛瑞琴.魯賓(Gretchen Rubin)苦於自己的「中年不適」,決心花一年時間設法讓自己更快樂。她列了12個清單,包括婚姻、親子關係、朋友、態度、工作、玩樂、熱情、金錢、活力等,再逐月訂出各項實踐方案。
找出你的快樂生活提案

之後,她出版新書《過得還不錯的一年:我的快樂生活提案》,記錄這12個月的生活實驗,立刻引起廣大共鳴,迅速成為暢銷書,可見得快樂對現代人來說,是多麼需要重新學習的課題。

也許有人要抱怨,景氣不振,壓力備增,現在似乎很難快樂?但達賴喇嘛曾說,真正的快樂源自心靈的安頓,若能擁有寧靜的內在力量,就算缺乏外在資源,還是有能力過幸福的生活!

因此,快樂不是一種狀態,而是一種選擇,選擇了快樂,也就同時選擇了更美好的人生。

快樂不是用想的,是用「做」的

若以有限的資源,追求無盡的欲望,當然難免失落。但其實每一剎那都可以快樂,只要轉變一下心態,或採取一個行動,將「小確幸」積少成多,快樂,其實真的沒有那麼難。

例如,走進辦公室,試著笑咪咪的跟每個人打招呼;每天開口稱讚3個人;每日換一家餐廳,享受不一樣的午餐……,發揮一點創意及行動力,就得以取悅別人,同時取悅自己。

或許也可效法魯賓,先列出生命中最在意的12件事,作為快樂清單,然後逐月展開實驗。例如在「活力」這一項,她所展開的實驗包括:多睡1小時、每天走1萬步、重新收整家中雜物、改掉凡事拖延的習慣等。

當然,每個人的快樂都獨一無二,難以複製,但確實值得我們好好為它訂個計劃,快著手行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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