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工作中的不完美,就想閃人?別讓自己從「職場快閃族」演化為「永遠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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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階層看到你半年就換工作,馬上就先扣10分,」福特六和汽車行銷部處長李應生直言,每一個工作都有必須要忍受的部分,「但是你坐不住,不能夠從工作裡面找些值得開心、值得學習的部分,我們不希望找這麼消極的人進來。」
「一年就換,穩定度都不夠,」李應生認為,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像是公司在財務上出了狀況、老闆從事不法,至少要在一家公司待兩年以上,才算是穩定度比較高。
從「職場快閃族」演化為「永遠的新人」
其實「職場快閃族」不見得都是社會新鮮人,還有一群工作多年的上班族,他們不見得不聰明、沒有能力,但因為對工作懷著過高的期望,因此更快失望,遇到工作中的不完美,唯一的辦法是馬上閃人。
10年內換過10家公司的黃珊珊(化名),轉戰範圍橫跨公關、廣告、飯店、資訊產業,離職原因也各有不同,公司文化保守、上下班時間不正常、薪水福利不佳、工作單調、同事之間的明爭暗鬥、公司莫名其妙的規定等等,不一而足。
「你不要以為我愛換,我只是想找一個可以待長久一點的工作,」黃珊珊說,自己其實很討厭適應新工作的感覺,只是總是因為看不慣公司的制度或保守的文化,想想與其要待一、兩年,不如在試用期趕快就走。
她曾經在大型行銷公司電子商務部門工作到第三個月,一切都很順利,但在試用期屆滿前夕的假期,她一想到部門擁有的資源有限、有同事互相明爭暗鬥、冷冰冰的辦公室,愈想愈不想回去,最後她撥了電話給主管,決定離開。
「雖然現在也沒有後悔,但當初如果不要離職,後來應該也是可以適應的,」到最近一年才算比較「沒在換工作」的,她回想。
辭職,是因為對現有工作中令人憎恨的部分忍無可忍。
但是,換工作是會上癮的,只要上癮了,遇到任何工作上的問題,就會讓人一心想離職。而原本不斷換工作,是為了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工作,結果卻未必如此。
畢業三年多的妮妮,第一份工作是在德商公司當英文祕書,薪水2萬5千元,「當初嫌得要死,但是後來到外面闖闖,都不如德商公司這份工作,」她說,「結果我又換了三次工作,一直到最近才變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