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的延伸還是內幕爆料?
此外,上節目也是「賺外快很實惠的方法,」一名記者坦言。以目前行情而言,上一場節目車馬費3,000元。前《中時晚報》記者、現為節目主持人的陳立宏就說,如果「拼」一點,每月多出4萬到六、七萬元的收入不是問題。
「金錢上有收穫、表現得到滿足,是我通常不太放棄上節目機會的理由,」一名常上電視評論的記者坦承。
低調以對
但有意思的是,當我們接觸一些常上電視的記者,問他們對上節目的想法時,許多人都不願意具名接受訪問,彷彿「諱疾莫深」。
一名報社記者覺得,自己因為常上節目,偶爾會接收到報社的訊息、暗示要他節制。
對於自己的名字被人從電視上認識比從報上認識多的狀況,他坦言:「是自己失敗的地方」,不過他也承認,上電視後,採訪時拓展人脈比從前快速許多,對採訪也有正面幫助。
似乎經常上電視的記者,在同事間遭到「眼紅」的機率也比較大,因而對於外界好奇的眼光,能低調就低調。而一些「不足為外人道」的上電視理由,包括人情壓力等,而雖然有報社不喜歡記者上電視,但也有媒體認為旗下記者上電視,只要亮出服務單位,還可以順便打廣告。
聯合、中時兩報系內部都曾開會討論過這個問題,不過仍以記者自我節制為主。
《中國時報》總編輯黃清龍承認,記者上節目有時難免會為報社帶來困擾,例如讓人誤會其發言代表報社立場等。他表示,雖然報社不禁止記者不能上節目,但也要求記者上節目不打報社名稱,或要求記者在選舉前一段時間不要上節目;若有違反規定的,會採私下溝通方式處理。
聯合報系發言人項國寧則表示,社內不會硬性規定記者不能上節目,但希望上節目前要能事先報備。「如果上一些天馬行空、捕風捉影的節目,報社就比較持保留態度,」項國寧說。他也透露,如果報社記者不能遵守約定,報社也會有行政處置。
刺激收視
從商業利益來看,結合電子媒體與平面媒體的評論節目,當然也有現實的市場考慮。
「找記者上節目,有兩個好處,一是能爆料、滿足大眾窺人隱私的慾望,二是有新鮮感,」一名談話節目的製作顧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