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意義,只有自己最知道!
第十季的尾聲,瑞秋決定離開紐約,到巴黎從事時尚業。羅斯不希望他走,利誘瑞秋前老闆再度僱用她,希望能挽留瑞秋。瑞秋答應了,她來到羅斯的公寓,告訴說,她決定接受前公司重擬的高規格待遇,留在紐約。她邊說著那極高的薪資,神情卻愈來愈落寞。因為她知道,自己的心,其實嚮往去巴黎。
總有一天,瑞秋會發現,自己再也沒有那樣的活力及時間,離開美國,到浪漫的巴黎冒險。我們都不是瑞秋,也只有她自己知道,「我做這一切還不都是為了你,羅斯。」的這個決定,能不能掩蓋住夢中香榭里舍大道的車水馬龍聲。
而總有一天,羅斯也會發現,瑞秋一遇到工作挫折,便開始埋怨早知道就去巴黎的事情,然後,他或許會開始覺得,是自己害她的。這對羅斯並不公平,因為是瑞秋自己選擇的,羅斯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他想要瑞秋留下來,他盡力了,他辦到了。他可能唯一忽略的事情是:「留下了人,留不住心,比什麼都枉然。」
出走也好、出櫃也罷;離職也好、離鄉也罷。試著在下次想著「我是為了你,才會……。」這個略帶悲情的句子前,深呼吸,與其揣測對方一定會希望你做什麼選擇,不妨先問問「自己」希望做什麼選擇。問自己相對簡單多了,不是嗎?
出走吧
因為旅行的關係我常常需要移動,每搬進一間公寓、宿舍或工作室,很難不去意識到「反正很快就要搬走了,何須太過仔細布置裝潢?」的心情。然而,3個月也是90個日子;6個月也有4320個小時。我們該選擇用哪一種態度來活呢?
旅行,讓人更懂得什麼叫做「捨得、捨得、不捨、不得」。我是那種很不會丟東西的人。台南家裡的房間抽屜,還細細存放著和高中好友上課傳的字條,血氣方剛時寫的情書,無病呻吟時所作的詩集,某一年麥當勞推出的月曆優惠券。
太多回憶。丟了,捨不得,深怕忘記。畢竟睹物思人,久久整理一次房間,每一個筆跡都是一段青春,每一封情書的摺痕都是一段心跳加速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