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鄉民們對人資誤解的面試真相
作者/苦命的人力資源主管 | 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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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選擇迴避HR,不要找工作。不然就把HR當做一個可敬的伙伴,那才是職場上可長可久的道路。
圖片來源:unsplash.com/@scottwebb
砍薪水是為了達成HR業績
專業的HR在薪資的評定上主要有兩個觀點,一個是注重外部平衡,另一個則是注意內部平衡。外部平衡考慮的是公司薪資競爭力,如果輸給外面的公司太多,則找不到人才;內部平衡考慮的是內部人員的問題。這個問題基本上是建立在薪資保密的觀念上,雖然大部份公司都要求薪資保密,但實務上HR都很清楚很難做到。如果給一個新進的同仁超過目前內部薪資水平過高的話,代價可能是來一個新人走三個舊人。
砍薪水多不在HR的考績上。我舉另外一個常見的例子好了。假設有一個高階的經理人職缺,公司可以使用獵人頭來尋才,最後HR自己找到了,那原本給獵人頭公司的費用會不會給招募的HR呢?答案應該你可以猜得到。
面試流程為何不一次安排在一起或跨部門一次談完?
我自己也找過工作,非常了解求職者的心情。每個人會認為既然已經來面試了,可不可以不要浪費求職者的時間,尤其如果跨縣市的求職,面試的時間和金錢成本非常高。
但是企業的面試流程設計有一定的要求,HR通常不是拍板定案的那個面試官,要找的職缺有時候面試主管的時間不一定好安排,更何況第一個面試官如果不OK,他如何安排給他的主管面試?
甚至,有時候第二次面試的面試官可能就是總經理。跨部門的面試也是如此,HR要同時間約到兩個部門的主管有時候難度是很高的。真的不是HR故意找麻煩。
錄不錄取能否給一個回答?
關於這個流程,我之前的確要求我自己即便如果不錄用,都必須發給遺珠函。但隨著公司的體系越大,職缺越多,我也發現這個難度很高。原因在於還是老話,HR並不是最後決定是否錄用的主管。
很多時候面試官要求面試完一輪候選人後再決定,又或者是他們不給回應。這個時間點可能長達2~4週,甚至更久。那麼30天後還要發遺珠函嗎?又或者我就碰到以前任職公司的老闆,要求把本來不錄取已發遺珠函的人再約來談一次,所以很多HR選擇以無聲卡來處理面試後的結果,其實是不得不為之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