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休一」又有新規定,如何保障自己?
圖片來源:一百隻熊
2.因勞工從事工作之地點具特殊性(如海上、高山或偏遠地區等),其交通相當耗時,致有連續工作逾6日之必要。例如台電員工要到高山去維修電塔,或是中油在偏遠高山有加油站,員工要耗費許多交通時間往返。
3.因勞工於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行職務,致有連續工作逾6日之必要。例如,記者到國外出差、或是導遊帶團等。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需要「4原則」?其實是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也就是說,上述的3個例外,必須遵守下面4個原則:
1.個案處理,而非常態
2.即使是例外,雇主也必須考量勞工的健康及安全
3.若實施例外期間,勞工因為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無法負荷,可隨時終止例外,回復正常七休一規定
4.例外實施期間,若調整原因消失,必須立即回復原來七休一例假,不得拖延。例如,記者到國外採訪可以工作逾6日,但是回國後返回正常上班軌道,還是得按照七休一的規定。
在這裡要提醒勞資雙方的是,雖然上述3例外只要得到勞工同意即可,建議還是要簽訂同意書,留下白紙黑字證據,將來若發生勞資糾紛或是碰上勞動檢查時,才有憑據。
此外,上述3例外還是以勞工健康及安全為最大前提,勞工若在例外期間覺得身體不適,隨時都可以終止。終止的方式,建議勞工即使不是白紙黑字,起碼寫電子郵件留下存證。
時代真的改變了,薪水固然重要,但是適度休假已經成為勞工愈來愈重視的議題,特別是勞工的健康有時更與公共安全息息相關,例如,運輸業司機疲勞駕駛,就會影響乘客安全。企業主應該順應潮流,朝保護勞工的身心安全來設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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