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雯:現在,只剩3招可以救救你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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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前,每人收入或許會因為個人貢獻不同而有差異;但退休後,「人人平等」(且別忘了基礎年金的目的,是為了提供所有退休國人的最低生活水準,就像中、低收入戶,國家會提供最低生活費的概念是一樣的),每個人該拿的最低基礎年金,沒有理由是不同的。假設民眾想要過更好、更舒適、更優渥的退休生活,每個人該「拼」的是第二層「職業年金」,與第三層的「商業年金」才是。
2.既然這筆是屬於「基礎年金」,它就屬於「社會保險」的概念。而社會保險的特色,最重要的就是「劫富濟貧」。就像「全民健保」一樣,富人多繳費用,以便讓沒有能力支付基本醫療費用的人,享有同樣的醫療資源。
3.過去的「確定給付」制,完全是建立在「擁有眾多子子孫孫持續繳錢」的大前提上,但是,時代已經完全不同了,未來已經沒有那麼多的「後代子孫」可以「壓榨了」。
因此,所有已退休者雖然口口聲聲說「過去有提撥較多的錢」,但別忘了,如果真要精算起來,退休後直到其身故所領的總金額,絕對會高於之前所提撥的金額。
過去,「繳得比領得少」這樣做之所以沒大問題,完全就在於「後代子孫眾多」的假設前提。這道理就跟「老鼠會」一樣,只要下線人數大增,最上一層的老鼠就永遠不愁沒獎金可領。
但任誰也知道,台灣現在的出生率,已經降到「一對夫妻生不滿2位子女」的窘況了,且台灣老年化的情況又非常嚴重。根據《聯合晚報》引述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國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已高達12.87%,預估到了民國107年,也就是後年,老齡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將達到14.53%,正式邁入「高齡社會」。等於是每10位人口當中,就有1.5位是65歲以上老人。
且根據國發會的預估,10年後(民國115年)是「每3.2位青壯年養1位老人」;200年後(民國125年)是「每2.2位青壯年養1位老人」;30年後(民國135年)將是「每1.7位青壯年養1位老人」。如此一來,未退休的年輕人就算把全部的薪水,通通用來繳交保費,各大基金也還是無法「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