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工作到底應該做幾年才不算短?人資原來有共通標準
作者/萬惡的人力資源主管 | 客座觀點 |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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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力資源工作者對這個問題總還是有一個共通的標準,一般來說會認為,二年以上算是不扣分(也還談不上穩定喔)、一年以下就可能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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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候會舉一個簡單但極端的例子:如果我的公司打算去外蒙古設立營業據點,需要找一個會講蒙古話的員工,可以想像得到,在台灣會講蒙古話的人就已經是鳳毛麟角,我這時還會在乎員工過去是否有穩定工作的紀錄嗎?也許,但標準肯定會大幅降低。
如果你具備別人不具備的專長、待過非常顯赫的公司、完成過非常艱鉅的專案任務…這時你過去的工作年資是否符合面試官的期望,說真的就沒有那麼重要了。但對於那些供過於求、專業門檻較低的職位,這時候,過去曾經頻繁地換工作就可能讓你失去錄取的機會。
結論
大多數人力資源工作者對這個問題總還是有一個共通的標準,一般來說會認為,二年以上算是不扣分(也還談不上穩定喔)、一年以下就可能不及格。
如果是你的第一份工作,那比一年還短可能會被原諒;如果你已經當到主管職,特別是某一些任務週期較長的主管,那往往就需要更長的工作年資,你才能夠理直氣壯地告訴面試官「某某任務可以說是我的功勞!」
(本文出自萬惡的人力資源主管部落格〈一份工作到底應該做幾年才不算短?〉,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