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進:「做自己」的代價與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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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調整自己」以符合職場現況。例如有人認為自己創意無窮,但老闆卻只重視資料分析,所以無從發揮。這在職場上相當常見,的確很多老闆是「扼殺創意的元凶」,讓人很想拂袖而去。然而企業不是學校,採用創意的機會成本很高,換句話說,創意必須被證明是有用或是可行的,才能善用有限資源、創造價值。有時候善於創意發想的人,往往輕忽或不擅長資料分析,若能學習提出方法及例證,分析成本效益及評估可行性,相信提案被採納的機會必然大大增加。
咦,這裡好像怪怪的!不是要做自己嗎?調整以後變成遷就別人,哪裡還是做自己?
「做自己」並不是為所欲為的意思,而是要基於自己的優勢或長處,提供最大的價值,而這個價值往往是顧客或老闆眼中的價值,因此我們無可避免的在某些狀況、某些時點需要調整學習,這就是做自己的代價之一。至於調整幅度,這裡的建議是「不違初衷」,就像原聲合唱團的例子,維持合唱團的樣貌和布農族的特色、適度配合觀眾,不要變成歌舞團就行了。
最後是「證明自己」,證明自己的個性興趣能力確實能在工作上創造價值。例如前述的創意達人,倘若能夠多設想公司或老闆的需要、判斷問題的輕重緩急,再提出完整的創意構想,而非事事都有新點子、為創新而創新,就可能多些證明自己的機會,至少讓老闆覺得你不是只出一張嘴,那可是他自己的專利啊!(呃,有些「顧問」也是,我們暫時不討論這個。)
「做自己」是要找到符合自己個性興趣能力的職業或工作,但這並非一蹴可幾的目標,而是一個不斷調整以求最佳配適的過程。從「認識自己」開始,根據本身條件與工作狀況來「調整自己」,才能「證明自己」確實能夠發揮所長。在這個過程當中,可能轉換工作、可能會有學習成長、甚至可能重新認識自己,這才是真正的「做自己」,而且是最好的自己。
對了,讓我們回到怎麼「維持合唱團的自己,不要變成歌舞團,就算不違初衷」這事。來看一下日本大叔團體 WORLD ORDER,每個動作都簡單,卻創造一種獨特的風格,很有辨識度。我要說的不是某運動會抄人家走路也抄得亂七八糟,而是生涯有無限的可能性,掌握微言大義,就能玩出屬於自己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