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人必學:負面宣傳不見得一定是壞事
作者/菲利浦.科特勒、陳就學、伊萬.塞提亞宛 | 天下雜誌出版 |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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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連結的行銷4.0世界裡,有時品牌需要一些負面宣傳,才能引發正面擁護。
圖片來源:stocksnap.io
有些人會成為品牌愛好者,而有些則會成為品牌厭惡者。但在網路連結的世界裡,負面宣傳不見得一定是壞事。事實上有時品牌需要一些負面宣傳,才能引發正面擁護。
我們認為在很多案例裡,如果沒有負面宣傳,正面擁護可能不會浮出檯面。
如同品牌知名度,品牌擁護(brand advocacy)可以自發產生,或是藉由外在因素推動產生。
自發產生的品牌擁護是在沒有人詢問或要求的情況下,顧客會主動推薦某個品牌。事實上,這種情況很少,只有對品牌死忠的顧客才可能是積極的品牌擁護者;
另一種形式是藉由外在因素推動產生的品牌擁護,這是由其他人引發的品牌推薦。這種情況雖然很普遍,但卻潛伏在市場下不被看見。
一個品牌藉由外在因素推動產生的品牌擁護如果很強,還需要藉由顧客提問或負面宣傳才能啟動。
品牌厭惡者是必要之惡
的確,確實需要在品牌愛好者和厭惡者之間找出平衡點。
喜愛好品牌的人不一定比喜愛壞品牌的人還多。
事實上市場調查機構 YouGov 所編製的品牌指數 (BrandIndex)就指出一個有趣的事實。例如麥當勞有 33%的品牌愛好者,29%的品牌厭惡者,幾乎是平均分布。星巴克也很類似,有30%的愛好者和23%的厭惡者。
從「淨推廣分數」來看,食品飲料業最大的兩個品牌得分都非常低,因為他們有太多厭惡者。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厭惡者是必要之惡,因為他們會讓品牌愛好者活躍起來,當麥當勞和星巴克碰到批評起而捍衛。
如果沒有正面擁護和負面宣傳,品牌對話會變得很無聊且不吸引人。任何擁有強烈個性和 DNA的品牌,都會在某個區隔的市場中較不受歡迎。
但這些品牌應該努力爭取顧客加入終極銷售團隊,也就是願意在數位世界中,捍衛品牌的品牌愛好者。
品牌厭惡者是必要之惡?更多內容詳見《行銷4.0 - 新虛實融合時代贏得顧客的全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