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找靶再射箭,任何創新創業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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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進行的台灣人工智慧年會,把台灣 AI 風潮帶到最頂點。Google台灣董事總經理簡立峰曾這麼說:
「Google若進行5,000項AI專案,最後證實有用的不到10項。論文演算法講得頭頭是道,但實作後好像不是這回事,許多參數調不出來。」
這段話其實道破了AI 創新和創業的本質。
能否規模化,掌握需求方經濟是關鍵
首先,創新跟創業一樣,無論什麼題材,整體就是成功率極低,不會因為你搭上了某輛技術列車,成功率就突然大大提高,頂多是搭著市場當下關注的題材,在一段時間內,比較容易從市場取得資本。
AI創業實在沒有理由是個例外。許多AI新創公司會先擁技術自重,然後再尋找這項AI技術可以應用在什麼市場需求上,這其實是種「先射箭再畫靶」的做法。
先不用說新創公司通常手上沒什麼資料拿來作為AI訓練的素材,而且公開資料集大家都拿得到這幾點既成的事情;最關鍵的是,AI的創新,本質上就是數位創新,經營邏輯和框架自然不會跳脫數位經濟的本質。
數位創新要能規模化,重點不在你有多強的技術,在於是否能掌握市場的需求方經濟。
或許有人會問:Google和Facebook不就是一直靠著技術突破,不斷創造出巨大的商業價值嗎?這個看法只說對三分之一,這些全球的科技強權之所以能夠持續創造出巨大價值,讓股價不斷衝天、讓員工捨不得離開,除了技術,靠的是網路外部性 (network externality,又稱網路效應、 network effect)和邊際效益遞增(increasing marginal revenue) 兩種經濟效應。
「網路外部性」在數位經濟興起後,已被業界充分理解。簡單來說,幾家科技公司掌握用戶規模和服務的入口,除了愈多人使用服務,會讓服務本身愈有價值,形成正向循環外,也表示一點點服務的改善,就可以產生巨大的新商業價值。彼得‧提爾(Peter Thiel)在他的經典著作《從0到1》中,特別提到網路外部性的重要,這個效應是數位產品的本質。
試想,Google在電腦視覺技術上改善1%的辨識率,背後代表的可能是10億美金,甚至百億美金以上的廣告新產值。但是同樣的改善率,放在一般新創公司呢?可能對公司增加的產值寥寥可數到可以忽略的程度,頂多發發論文和一些公關稿就沒了。因為巨量廣告的基礎和需求方規模經濟,本來就是掌握在科技巨頭身上,而不是一般新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