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斜槓」前要先懂的勞動權益】打工族×勞動權益:兼職待遇就得打折扣?
作者/陳業鑫 | 20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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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與勞動有關的議題,「斜槓青年」絕對是熱門關鍵字。這種強調多重職業、多項技能的新型態人才,不僅成為另類成功定義,更反映一項事實:現代勞動市場不再只有就業/失業的二分法,這兩者間已浮現一塊灰色地帶,也就是所謂的「零工經濟」。雖然「斜槓青年」或「零工經濟」這樣的名詞,並未出現在我國法律中,但事實上,仍有援用法律主張權益的可能,值得有志成為「斜槓」的工作者參考。
圖片來源:黃明堂
打工族×勞動權益:兼職待遇就得打折扣?
B案例:毛毛擔任通訊行兼職店員,每日工作半天,以月薪計算,工資是其他員工的一半。最近她懷孕了,但產假也是其他人的一半嗎?
另一種斜槓青年,則是以工讀或打工族為主的「部分工時勞工」,雖然要進辦公室上班,但工時通常比全職勞工少,並採輪班制。
如上一期專欄提到的,這類部分工時勞工根據工時比例,同樣享有《勞基法》部分的權益。以工資為例,毛毛月薪不得低於最低薪資的一半,也就是11,000元。
另外,在休假上,大多也是按比例計算。如按規定勞工滿一年有3天特休假,那毛毛至少應該有1.5天,婚、喪、事、病假也是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勞動權益則不能因為工時較少而「打折扣」,尤其是與母職有關的規定。
像是產假、育嬰留停、哺乳時間與生理假,與一般正常工時員工無異。
雖然法律並未要求,但我會建議,事業單位應該針對兼職勞工,提出一份專門的工作規則;反之亦然,勞工也應該釐清自己適用的工作規則與權益。
例如,在勞動契約裡就不應該加入「禁止兼職」的契約,因為這等同限制了發展其他業務的空間,如果雇主放入,應該嚴正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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