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薪日卡到農曆過年,企業計薪好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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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發1月薪水,不管是5號或10號發薪水,都要在2月1號完成,怎麼辦,好逼人啊!」2018年底就開始有人資在相關社群中提到今年1月發薪問題。人資專家倪麗文和孫紹娟兩位達人攜手提出三種建議,協助企業計薪人員能趕在期限內順利發薪。
2019年1月的薪資發放日很特別,適逢農曆年假,讓不少人資、人事或計薪相關工作的朋友很頭痛,這陣子在社群中議論紛紛,詢問各方意見,還有人員忙到尚未意識到這情況。
台灣企業普遍於5號或10號發放薪水,但今年農曆年假剛好從2月2號放到2月10號,表示企業計薪人員2月1號前就得完成1月份的發薪工作,一天完成結算和薪資轉帳,對於人工計薪的朋友而言,恐怕是件不可能的任務,那到底該如何解決?
為避免計薪人員作業不及,才庫人力資源顧問公司副總經理倪麗文以及鋒形科技行銷專員孫紹娟,共同提供3種建議作為參考,希望幫助企業盡早因應。
一、預先發放1月薪資
先發放1月份整月薪水,但該月出勤(含加班、遲到、請假等)提早結算到25號,1月26號至31號先按全薪發放給員工,待2月份再做追加或補扣。
惟需留意,若有員工26至31號臨時離職,計薪人員須立即抽單修改,並於辦理離職手續時結清工資,以免過完年後還得追討。
二、分開發放1月薪資
分開兩次發薪,假設過年前先發放1月20號或25號的薪水,剩下的薪資等過完年再發放。
採用此方法的公司須注意,因無法發放全薪,須經勞工同意,但每位員工皆得簽署同意書,對於作業人員很是困擾,因此建議採公告方式發送訊息,並於內容加上「若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幾日內提出等……」字眼,以減低勞資糾紛的風險,若員工不同意公告內容,再與公司進行協商。
三、人資系統輔助當日結算
以上兩建議主要以人工發薪為考量,若透過人資系統輔助,熟悉系統者,應可於2月1號當日即完成1月份薪資結算。
若差勤系統和薪資模組整合完善,而計薪人員平常就有控管員工出勤,其實只要獲取1月31號當天員工出勤資料,再利用約1小時於薪資模組進行試算,即可輕鬆完成薪資結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