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感受幸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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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以後,我搭電車外出的機會增加了。
搭電車可以近距離眺望人與市街,無論街道上的時尚流行或年輕人的一舉一動。而且,為了節省車費而大動腦筋,也是樂趣之一。例如,要如何換車才能搭得輕鬆快速又省車錢。
讓我內心最為雀躍的是,下車後,緩慢的走到目的地那段路。邊走邊瀏覽,經常有新的發現。喔,原來這裡有這種店;嘿,那人從那間房子走出來…,簡直像在閱讀短篇或長篇小說似的。
即使彼此不認識,但是,在同一個時間點,在這個寬廣的地球上,在彼此能夠互視的近距離,且都受別人的關照而活著。如此想來,能與這種人邂逅的喜悅,亦深邃如有內涵的小說。
孝順:雖然沒有做到孝順父母,但是也沒有遺棄他們
仔細的回想,我並不算孝順。有種為人兒子、女兒或媳婦者,無論雙親如何為難他們,也絕對不反抗,還直說:「好啦,好啦!」但是,我對自己的母親,毫不留情的有話直說,所以常惹母親生氣。
好友的令堂樂於勞動。一有空,就跑到院子裡除草。後來竟把好友小心翼翼栽種的球根給拔了起來。好友快氣爆了,警告她母親:「別再給我拔草了啦!」數落了母親後,出家門、搭上電車,朋友與我一樣,在這種時候,總是充滿了悔意。
念及對方是老人,因此下定決心,下次絕不再對母親出言不遜。但是,從市中心下班返家,不到十分鐘,又與母親發生衝突。
朋友告訴我:「後來,還是發飆了。」
我回應:「我也是!」
圖畫裡所繪的孝親圖,看起來是做不到的。然而,朋友與我都是獨生女,不僅得與自己的母親同住,還必須照顧丈夫的雙親。
母女倆時而爭吵、時而適度的保持著距離。總之,母親健在時,我與母親住在同一塊地上,為她整修房子、購買熟食,收到饋贈之物,第一個就拿去給她。
雖不算盡了孝道,但是也沒有遺棄她。吵架歸吵架,同居的基本型態並未改變,這一點,算是我尚能做到的,以最自然的方式與母親達成交流。只不過,最低限度住一起的這種回憶,在母親往生後,讓我感到神清氣爽。
幸福,是自己追求後獲得,且同時身負賦予別人幸福的義務。更多內容詳見《小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