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句「自己不會看」差點惹禍上身!第一份工作,讓我學到職場上最重要的2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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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有一個客戶來問這樣的禮盒,他指定禮盒中必須要有某一個特定的商品,但我們百貨公司沒有足夠的存貨,也不確定過年前還會補貨,於是禮貌性地請那位客人去其他地方試試看 ( 那時的新光百貨南西店的隔壁也是百貨公司,叫做今日百貨 ) 。就在那個客人走後沒有幾分鐘,就有人通知我們,短缺的商品可以緊急地在隔天就出貨給我們,也就是我們應該是有辦法接這筆訂單的。
那位大哥一聽到這句話,就飛也似地跑出超市。過了幾分鐘,就看到他帶著那一位客戶回到我們超市,然後把這筆生意給敲定。
我們都盛讚那位大哥是我們的英雄人物,為我們 ( 這裡說是「我們」,但我們應該沒有人因此會得到獎金或加薪吧 ) 保住了一筆訂單。尤其是光想像他穿著新光百貨的制服,跑到今日百貨去把客戶拉過來,就覺得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就在同一天下午,有另外一位客戶買了一大批洋酒要送人,裝在購物車上請我們幫忙推到一樓並搬進他的車內。幫忙的人就是我和那位大哥。就在購物車上扶手梯的時候,我們疏忽了購物車的前輪沒能順利跨上樓板而卡在扶手梯上,而後輪卻繼續跟著扶手梯向上前進,兩三秒的時間之後,整輛購物車就翻覆了。
我們真的非常非常幸運,除了驚魂未定,居然沒有砸破任何東西。車上大概十幾瓶洋酒,竟都完好如初。我們收拾了一下,把車子推到門外,客人應該也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情。就在完成任務我們兩個人下樓的時候,大哥說了一句:「還好沒事,要不然我這幾天就白做了,薪水賠給公司大概都不夠。」
當時的我心裡想:「他是上午才為公司賺了一筆錢的英雄耶,公司哪會叫他賠錢啊?」但現在的我可能就沒有這麼天真樂觀,上午還是個為公司保住一筆生意的英雄,下午萬一砸破東西,公司恐怕照樣會要他負起賠償責任。在職場上,每一件事情大概都只能開心一下下、或者難過一下下,然後保持平常心繼續工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