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天賦的人不管再怎麼努力,都贏不了有天賦的人,這句話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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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樣的人為什麼不能成為像「英才發掘團」的孩子一樣呢?因為那種孩子的父母通常對於孩子擅長的部分會很早就予以關心,為了讓長處可以繼續發揮,從物質和精神兩方面都給予支持。因為常常做就會越來越好,所以父母會在孩子面前不停稱讚,讓孩子也認為自己可以做得好,如此一來便展現出色的成果……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發現自己的潛力:重視自己做得好的那一面
但那些連才能都聯接不上的人,大多不認為自己能自然地做的那些事情是珍貴的。因為我可以很輕鬆地做到,所以認為別人也一樣可以輕鬆做到。換句話說,別人做的是很了不起、很特別的事,而我會做的是什麼阿貓阿狗也會做的無關緊要的事(也有可能是自尊的問題)。再加上說不定那些人的父母連自己的孩子會不會畫圖都不知道,即使看到了,也可能說:「不要浪費時間做沒用的事情,有時間還不如多看書或多寫漢字。」為了將我們的潛力轉化為才能,必須領悟到它具有的可貴。
並不是只有唱歌好、跳舞好、畫畫好、樂器演奏好、數學題解答得好才是才能。傾聽某人的故事,做出良好反應的能力;有困難的時候,首先站出來,以身作則的能力;在不管怎麼混亂的情況之下都能冷靜的能力;不管做什麼事,一旦開始就會有始有終完成的能力;任何事都能迅速理解並有趣說明的能力;可以發現美麗事物的能力;看到任何東西都能迅速掌握構造重點的能力;可以把很多很好的想法歸納起來的能力;不覺得厭煩可以走很久的能力;吃了好吃的東西就能知道有什麼材料的能力;可以很厲害分辨味道的能力;可以把聽到的內容有條不紊地整理好的能力;可以將合適的顏色搭配在一起的能力;可以在一大堆衣服中找到便宜又質感好的衣服的能力;無論看什麼都能找出細微瑕疵的能力等等……這些全都是才能。
即使擁有再好的潛力,如果認為沒什麼大不了的,就會永遠失去表現的機會;相反地,看似微不足道的某種能力,在我了解其價值的瞬間,可能會閃閃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