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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是許多工作者的夢想,但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每月平均發生160起不動產交易糾紛,好不容易存到頭期款的工作者,卻可能成為屋主與房仲眼裡的肥羊,與房仲打交道,要注意那些事情?
房仲,買房,房市肥羊

千挑萬選找好房仲後,買房前、簽約時、交屋後工作者有哪些該注意的地方,才能跟房仲好好打交道?

跟房仲打交道的眉角:買房前、簽約時、交屋後

1.買房前:3個準備——心理準備、金錢準備與知識準備

「常常碰到客戶合約已經快簽下去了,才跟我說自己還沒準備好背房貸,或是用『家人反對』這樣的理由搪塞反悔,」謝濱展無奈地說,買房確實是件大事,但卻還沒下定決心、存夠錢就來請房仲服務,浪費的是雙方的時間。

謝濱展建議,買房前應該有「我就是要用多少範圍的預算,買到具備哪些條件的房子」的心理準備,同時要具備「即使沒買到也沒關係」的心態,才不會在議價過程中隨房仲話術、賣方起舞,喊出自己無法負擔的價碼。

「如果你決定要600萬買房,就算房仲說別人出到620萬、630萬,你也要堅定自己的選擇,承擔風險與損失,」謝濱展表示。

最後是知識面的準備,工作者應多看案例,自己看實價登錄了解行情。「無論是書籍、臉書社團、政府公開資訊都有很豐富的學習資源,」謝濱展建議工作者應善加利用,別讓自己成為毫無準備的待宰肥羊。

2.簽約時:不動產說明書看仔細,就算房仲要唸15分鐘,也一定要聽完

當工作者下斡旋金(編按:指買方出的價格與賣方有落差時,房仲會要求買方付出10萬元不等的斡旋金以示誠意,賣方同意出價後斡旋金即轉為訂金)後,就準備與買方見面談合約,此時確認不動產說明書內容紀載是否屬實,有無隱匿,是避免後續糾紛的關鍵。

「簽約的時候都要一條一條讀,至少要花15分鐘,」謝濱展解釋,不動產說明書包含使用現況、位置面積、權利歸屬等,他特別提醒,

如果說明書「使用現況」中僅註記「現況交屋」四字,要注意後續若發生糾紛可能求償無門。

「『現況交屋』代表交屋時存在的瑕疵買方都承認並接受,但沒有完整標示出房屋現況具體有哪些瑕疵,很容易產生糾紛,」謝濱展說,若碰到此情況,可以要求仲介公司做「現況調查表」,並附上照片證明、背書,工作者可參照確認。

3.交屋後:糾紛處理注意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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