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Do List待辦事項怎麼列?高效工作必備APP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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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Allen的理論,在擬訂To-Do List時,不該在目標欄位只粗略地寫下「召開專案會議」,而要細分成工作子項目後,再謄上待辦事項。因此列出的目標將會是「寄給部門同仁會議通知」、「列下討論議程」…。
此外,Allen建議,最好依據不同的工作環境羅列待辦內容。如此一來,在執行過程中,就不會因為切換環境、或轉換心情而浪費時間。而處理一項工作若花費不到2分鐘,應立即完成;如果可以委派,請將任務分配給其他人。
舉例來說,若你是社群工作者,可以將必須依靠電腦及網路環境才能完成的工作先列出,在同一時段一起執行,例如回覆Meta粉絲專頁私訊、與Instagram粉絲互動、收信及回覆電子郵件等。這些待辦事項的共通性在於都屬於「回覆型」的任務,集中處理將有助於大腦運作較不費力。
不過,一旦待辦事項具時效性,就必須改以優先次序為主,這時可以參考「艾森豪矩陣」(Eisenhower Decison Matrix),快速決定事件的輕重緩急。
艾森豪矩陣是由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五星上將杜懷特·大衛·艾森豪(Dwight David Eisenhower)所提出的快速決策方法,他認為所有任務皆可依照「緊急程度」跟「重要程度」分成四類。
1.緊急且重要:必須先完成的任務。(例如:舉辦成果展、重要合約簽署)
2.不緊急但重要:需為這類任務預留時間。(例如:成本計算、故障排除)
3.緊急但不重要:可尋找wiseman(貴人)或委託人脈協助。(例如:訂會議餐點、訂製合身正裝)
4.不緊急且不重要:有時間再來處理即可,必要時可移除。(例如:將桌上假花換成真花、鋪上紅地毯)
簡言之,在思考待辦清單時,必須同時掌握時效性、以及重要性,而在正式寫下各項任務時,要能拆解成實際可執行的內容,才能確保不會遺漏了某些工作。
擬訂To-Do List,3個NG不要犯
掌握上述要點,並不代表你能靠著待辦清單,使每項任務準確達標。許多人擬訂To-Do List時,仍會因為失誤,無意中因小失大。以下是《Cheers》所整理在擬訂To-Do List 時常見的3個NG點。
NG點1:任務清單太冗長
一天只有24小時,扣除工作之外,還得預留休息及吃飯的時間,若過於貪心想事事都做,恐怕最後樣樣做不成,因此任務清單最好每天不超過10項。
(責任編輯 / 杜韋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