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遲到、請長假會影響年終?8成員工怨考績被亂打,律師一招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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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考績被亂打,員工如何自救?
- 判斷企業處分可能侵害何種權益,如平等權、工作權。
- 企業對員工考核,法院只能就合法性審理,個人需具體舉證「違法」之處。
- 在職者可提出考績處分違法訴訟,遭違法解雇者可聲請法官同意一邊工作一邊打官司。
年關將近,年底考績出爐,結果幾家歡樂幾家愁,專業能力與工作態度都會影響主管心中的評價,更決定了年終獎金與晉升機會。
yes123求職網指出,多數企業給考績最佳員工的年終約為其他員工的1.2倍,因考績不佳被資遣或影響升遷的情況也不少,但法律並無硬性規範公司一定要明確訂定出考績規則或獎懲辦法,而是每位主管心中都有不同的尺,若員工認為考績等第不合理,可以採取哪些措施?陳業鑫律師為工作者解析。
員工如何主張考績有問題?
當員工不服企業處分,想循法律途徑救濟,須具體指出此處分侵害其何種權益,主要有四種可能:違反程序保障、平等權、工作權或其他勞動條件等。
如一名員工考績為乙等,原因是一年下來遲到了100分鐘,但他發現同事小陳遲到200分鐘,是他的兩倍,但小陳考績卻拿到甲等;若企業無法對此做出合理說明,像是因為小陳對於某個重要專案有高貢獻,故獲得較高考績,這名員工即可主張公司違反平等原則。
又或是當員工考績不佳,且企業沒有給予任何改善機會即將其資遣,就違反了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員工可表示工作權受侵害。
另種可能侵害權益的情況,是企業沒有遵循勞動契約、內部契約規定的程序。例如A公司的工作規則中,規範要對員工進行處分,須經過人事評議委員會決議,但公司高層卻因為看不順眼小明,逕自記了小明一支大過,此時小明即可主張程序有瑕疵,違反程序正義。
最後,若因此考績不佳進而影響到薪水,甚至被降職減薪,則可說明侵害其勞動條件,值得注意的是「年終獎金」因屬額外獎勵,若受影響不在此列情形中。
這些公司行為是違法的
一般而言,對員工進行考核與評價是企業的自主行為,同時為重要管理手段、且真正與員工共事的也是主管,不適合由法院法官來評價、干涉。因此法官只會針對企業評價員工的「合法性」進行審理,而不評斷其「妥當性」。也就是說只要評定考績的過程、理由都沒有違法,員工無法僅因「自認不公平」就提出告訴,而須具體舉出企業違法之處,才有機會勝訴。
(責任編輯 / 杜韋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