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政府合作辦學、搶救人才荒-六大半導體研究學院
圖片來源:圖片由教育部提供
為同步解決半導體產業對高階人才的「量」與「質」之高度需求,二○二一年五月政府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簡稱創新條例),鬆綁部分教育法令,鼓勵產學合作,在國立頂尖大學設置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產官學共同培育人才,也助人才能無縫接軌進入產業。
在此前提下,從北至南,六所半導體學院因應而生,包括臺灣大學重點科技研究學院、臺北科技大學創新前瞻科技研究學院、清華大學半導體研究學院、陽明交通大學產學創新研究學院、成功大學智慧半導體及永續製造學院、中山大學半導體及重點科技研究學院,二○二二年合計錄取四八三位碩士生、八十名博士生,可望協助半導體產業解決高階人才慌。
有別於以往的產學共同育才模式,半導體研究學院是產官學更密切的合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朱俊彰指出,半導體研究學院最大特色是由企業與政府共同出資成立,且企業出資比例必須高於政府,當企業決定出資,政府才會跟進挹注國立大學辦學經費。
出資企業由國立大學先自行尋找合作對象、簽訂出資意向書,目前這六所半導體研究學院分別與七到十四家企業合作,合作企業除挹注資金外,亦與大學共同設計課程,提供業師。
「企業出了錢,就不再只是提供意見,而是決策者之一,」朱俊彰司長指出,企業可針對課程規劃、師資條件等提出要求,因此學校辦學將更能符合企業所需,人才訓練也更能貼近產業現況。同時,半導體學院還率先打破既有大學經營型態,由企業(產)、政府(官)、學校(學)三方各派代表共同成立研究學院管理會,對研究學院辦學內容具有決策權。
政府與國立大學共同把關
以創立精神來看,半導體研究學院跳脫國立大學原有學院體制,是全新的獨立單位,但外界不免好奇,為何政府要大費周章成立獨立的「研究學院」,難道原有學院訓練的人才還不夠嗎?
朱俊彰司長解釋,主因之一,是避免排擠到國立大學原有教學資源。另外,為有效解決半導體產業高階人才缺口,讓優秀企業更願意投入人才培育,也讓大學的技術研究與教學內涵更能領先產業發展,政府就必須在「可控可防」的範圍內鬆綁法令,使研究學院擁有更大的辦學自主性、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