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驗證超過20年的商場真理:「破壞式創新」為何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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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破壞式創新的3個重點:
- 破壞式創新是推動產業與市場進步的關鍵。
- 破壞式創新vs.維持性創新:面向的市場與產品、服務都不同。
- 從亞馬遜、Netflix認識破壞性創新的企業實例。
破壞式創新的定義
「破壞式創新」一詞,由哈佛商學院教授——克里斯汀生(Clayton Christensen)於1997年的著作《創新的兩難》所提出,描述一個產品或服務最初在市場基層的簡單應用中獲得支持,然後不斷向更大的市場邁進,最終取代了原本的競爭對手。
破壞式創新與所謂「維持性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有所區別,後者指讓好產品在現有顧客眼中變得更好。例如,有更多刀片的刮鬍刀、更清晰的電視機螢幕、更優秀的手機功能。這些改良可能是漸進式的提升,也可能是重大的突破,但都能讓業者銷售更多產品給利潤率最高的顧客。
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維持性創新是在原本市場中專注利基受眾,將原先服務打造的更好;而破壞式創新創造的服務、產品屬於「次等產品」,並非上述利基受眾所喜,反而是更細分的市場受眾才會選擇。
破壞式創新20多年來已在商場與管理上被反覆驗證,卻也因廣泛傳播,基本原則經常被誤用成「描述任何一個產業的成功者被撼動」或「先前成功的領導者跌跤的情況」,但這難以解釋其重要性。
破壞式創新為什麼重要?
1. 突破現有市場的框架
破壞式創新可以帶來巨大的市場機會,創造出新的需求、擴大市場規模。
採取破壞式創新的企業往往以低價、較低品質的方式,針對特殊目標消費族群,突破現有市場所能預期的消費。
2. 對既有市場的顛覆性力量
由於破壞需要時間,現有企業往往忽視了破壞者具備顛覆傳統市場領導者的地位的能力。因為破壞者需從邊緣進入主流,常以不起眼的方式試探市場反應,重新分配市場比例,最終佔據一席之地。
此外,通過破壞式創新帶來的力量,能夠推動產業的競爭力,促使企業不斷進步,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產品和服務。
破壞式創新的應用案例:Amazon、Netflix
破壞式創新在商業界有許多成功的應用案例。例如,亞馬遜首先採取「賣書」這一看似虧本的小眾市場,實現了電商購物平台的破壞式創新,顛覆了傳統實體零售業的商業模式,因而獲取了更多的客戶名單、成功改變用戶行為,並成為全球最大的電子商務公司之一。
(責任編輯 / 杜韋樺)